聊城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单独招生简章
我校是2000年10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专科层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被教育部等六部委确定为“全国技能型紧缺人才培训基地”,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中央财政支持的实验实训基地”,2010年8月被确定为山东省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2年经国家教育部备案、山东省教育厅鲁教学字[2012]4号文件批准,开展单独招生工作。
一、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学制
外语种类
收费标准(元)
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计划
中职毕业生招生计划
合计
建筑工程技术
3
不限
5000
23
5
28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不限
5000
20
15
35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
不限
5000
20
2
22
护 理
3
不限
5000
60
25
85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不限
5000
23
13
36
物流管理
3
不限
4800
10
2
12
会计电算化
3
不限
4800
20
10
30
康复治疗技术
3
不限
5000
20
10
30
医学检验技术
3
不限
5000
10
2
12
园林技术
3
不限
5000
10
5
15
畜牧兽医
3
不限
5000
10
5
15
酒店管理
3
不限
4800
20
10
30
合 计
246
104
350
二、招生范围和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为已报名参加2012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和职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二)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三)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可直接向我校提出申请,进入对口专业学习。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网上报名:
考生于4月12日—19日登录我校网站(http://www.lctvu.sd.cn)查询网上报名方法及注意事项,了解有关招生政策,并按要求准确输入个人报考信息。考生准确填写我校要求的相关信息,下载并填写《聊城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表》。
(二)报名资格审查:
4月20日我校将报名考生信息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考核。
请考生于4月22日后登陆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sdzs.gov.cn)和我校网站(http://www.lctvu.sd.cn)查询审核结果和考生名单。
四、考试安排
考生类别
考 试 时 间
考 试 科 目
考试形式
考 试 地 点
普通高中毕业生、职业高中及各类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
4 月
29日
上午
9:00-11:00
下午
14:00-16:00
数 学
语 文
笔 试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聊城市花园北路133号
五、录取及待遇
1.分专业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从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录取;若第二志愿仍未录取满额时,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无调剂志愿考生时,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录取。
2.按国家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被试点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不再参加全国统一的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的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
3.学生毕业时,颁发教育部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签发统一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国家干部身份,可参加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录用考试。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聊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52000
咨询电话:0635-8334937 联 系 人: 秦老师 贾老师
学校网址: http://www.lctvu.sd.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