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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2009年自主招生选拔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来源:贵州大学 2009-3-23 11:53:48 【字体:小 大】

为推进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经教育部学生司批准,贵州大学2009年首次在贵州省试行自主选拨录取。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高等学校自主选拨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8]16号)规定,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加强领导,确保自主选拔录取工作规范有序
    为加强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领导,确保自主选拔录取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成立自主选拨录取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职责:
    1、按照教育部自主选拨录取工作规定,全面负责学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2、宣传动员,组织考生报名及考生信息录入等工作;
    3、考生资格审定工作;
    4、命制试题、制定评分参考标准;
    5、组织考试、评卷及分数线划定工作;
    6、确定合格考生名单;
    7、对自主选拨录取考试各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受理社会各界及考生家长的投诉。

二、工作进程

 

时间
 工作内容
 负责部门
3月21—25日
考生网上报名
考务工作组
3月21—25日
到部分地县中学进行宣传
宣传工作组
3月25—28日
考生资格审查
领导小组
3月29日
公布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名单(贵州大学招生网)
纪检监察组
考务工作组
4月3日
考务工作安排;考生现场报名确认,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
纪检监察组
考务工作组
4月4—5日
笔试
领导小组
纪检监察组
考务工作组
4月5—6日
面试
领导小组
纪检监察组
考务工作组
4月7日
评卷
纪检监察组
考务工作组
4月8日—9日
登分统分、划定分数线
考务工作组
纪检监察组
领导小组
4月12—13日
 审定合格考生名单
领导小组
4月14日
上报合格考生名单,并在省招考中心及学校招生网上公示
考务工作组


三、工作要求
    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是高校深化招生制度改革、选拨各类优秀人才的重要举措。我校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对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等各项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所有参与自主选拔录取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规定,以人为本,诚信对待考生,确保贵州大学自主选拨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一)命题要求
    1、命题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和社会责任感,对工作认真负责,业务能力强,了解中学教学和学校学科情况,富有命题经验,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职称、无子女及直系亲属参加今年自主选拨录取考试。
    2、命题人员须与校自主选拔录取领导小组签订保密协议。
    3、认真研究学习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命题工作要准确把握大纲内容,结合考生和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实际。
    (二)监考及考务人员要求
    政治思想好、工作认真负责、无直系亲属人员参加自主选拔招生考试。
    (三)面试人员要求
    1、政治思想好、工作认真负责,对中学教学比较了解,命题、富有面试经验,无子女及直系亲属参加当年自主选拨考试。
    2、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职务。
    (四)试卷管理要求
    试卷、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

四、选拔程序
    (一)学校自主选拔录取领导小组于3月25~28日,对申报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经审核合格的名单,于29日在贵州大学本、专科招生网上公示。申请人可通过贵州大学本、专科招生网查询审定结果及测试时间,合格者参加我校组织的自主招生综合测试(含笔试和面试),我校不再通过其他方式通知学生本人。
参加综合测试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
    (二)笔试
    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各科满分分值均为100分,总分满分300分。除语文科考试时间为100分钟外,其余科目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
    每科考试结束后由监考人员将试卷进行密封装订后交考务组,考务组待评卷结束后组织专人对试卷进行拆封和登分。
    (三)面试
    1、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语言表述能力、应变能力、动手能力、逻辑推理能力、兴趣爱好及知识面拓展等情况。面试满分分值为100分(个人陈述每人2分钟,分值10分;命题陈述及评委现场提问每人3-5分钟,分值40分;小组命题讨论6-10个考生为一个小组,每人8-10分钟,分值50分。面试前考务组对考生进行编组。
    2、面试专家组每组成员由3-5人组成,各自根据考生现场表现独立打分。专家组成员加权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成绩。
    (四)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成绩之和的总成绩排名,提出初选名单报学校招生委员会审定后,为我校2009年自主选拔录取公示合格名单(符合招生简章中所列报名条件第一至第六条者,总成绩加20分排序)。合格名单经所在中学张榜公示和贵州大学招生网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招生考试中心网站公示、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后,为贵州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合格考生名单,学校招生办将书面通知合格考生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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