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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2009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来源:贵州大学 2009-3-23 11:52:03 【字体:小 大】

贵州大学是贵州省唯一一所经教育部批准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高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8]16号)规定,学校今年首次在贵州省内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招生计划为70名(不含艺术、体育类),其中文科30名,理科40名。具体办法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贵州省应届高中毕业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名:
    (一)获得省、地(州、市)优秀学生称号者;
    (二)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或省赛区一等奖者;
    (三)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四)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五)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6名者(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
    (六)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优秀,有见义勇为、尊老爱幼及社会公认的突出事迹者;
    (七)高中阶段在科技创新方面有突出表现且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获各种专利、科技发明,经所在中学推荐或自荐,我校专家组认定者;
    (八)高中阶段获得各类省级比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九)经所在高中学推荐或自荐,各科学习成绩优良者;
报名时须提供高中阶段各学期期末考试成绩、班级排名和各类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加盖所在中学公章。必要时,考生应按我校要求提供上述有关材料复印件的原件。

二、报名方式
    (一)报名方式
    符合选拔条件的考生,于2009年3月21日~25日登陆贵州大学招生网(网址:http://rso.gzu.edu.cn),点击下载《贵州大学2009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doc),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后,用A4纸打印申请表。
    (二)所需材料
      1、《贵州大学自主招生选拔申请表》;
      2、获奖证书复印件或独立撰写的文学作品复印件及书刊号;
      3、考生高中三年(前5学期)学习成绩原始记录(班级成绩单、年级成绩单)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学校公章);
      4、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5、本人申请(由考生本人亲笔书写);
      6、属前述报名条件之第九条的考生,须有本人自荐信和所在中学推荐信。
    (三)截止时间
    以上材料请用特快专递于2009年3月26日前寄给我校(以邮戳日期为准)或以其它方式送达我校。

三、选拔程序
    (一)考生资格审查
    材料收齐后,由贵州大学自主招生选拨录取领导小组分期对申报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材料不全者或超过申报截止日期者不予审核。3月29我校将在贵州大学本专科招生网上公布初审合格名单,合格者将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测试(含笔试和面试)。未按时参加我校综合测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综合测试安排
      1、 报到时间:2009年4月3日。
      2、 报到地点:贵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贵州大学北校区)。
      3、 测试内容:笔试(语文、数学、外语);面试。
      4、 测试时间:笔试时间:2009年4月4日;面试时间:4月5~6日
      5、 测试地点:贵州大学花溪北校区。
      6、 测试费:按物价部门批准执行。
    (三)公示
    被我校确定为自主选拔拟录对象者,送所在中学张榜公示并在贵州大学招生网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招生考试中心网公示、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将成为贵州大学2009年自主选拔录取合格学生。
对未入选考生或公示后取消入选资格的考生,其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四、录取
    (一)参加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考试合格者,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统一考试。
    (二)高考成绩达到我省一本分数线的考生予以录取,并可在同科类专业中任选专业。
    (三)对符合报名条1—6条者,可优先录取。
    (四)我校认可的在文学、艺术、体育等某一方面在高中阶段有突出特长且学习成绩优良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须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原件,或专著论文、作品原件)。

五、优惠政策
    (一)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进校的学生,进校后,可在一年级择优选送到浙江大学或与贵州大学有交换协议的国外大学进行不少于一年的学习。
    (二)对选拔到艰苦专业和部分基础学科专业的学生,经过四年学习达到本科毕业条件并获得学士学位,综合成绩排名优良者,可直接免试攻读本校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
    (三)对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或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奖并经我校考核认定的考生,进校后可获得5000元优秀新生奖学金。经过四年学习达到本科毕业条件并可获得学士学位且综合成绩排名优良者,可直接免试攻读本校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

六、监督机制
    1、学校将严格按照“公开程序、公开选拔、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自主选拔录取。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3、我校自主招生选拔录取,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实施过程的公平公正。
    4、考生递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可信,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入选资格和中学推荐资格,情节严重者,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当事人责任。

七、附则
    本办法由贵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1~8292075 8292496 传真:8292075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550025
    贵州大学主页网址:http://www.gzu.edu.cn
    贵州大学招生网址 http://rso.gzu.edu.cn
    贵州大学招生办公室E-mail:rso@g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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