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山市2012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中学、中职学校: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2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2〕2号)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为做好我市2012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主招生报考条件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条件:身体健康,具有广东省户籍,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2012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具有广东省户籍,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2.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与所报考的高职院校招生专业大类相对应,并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省级以上人事劳动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取得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二、办理高考补报名办法
未获取高考报名号的应、往届考生可在所就读的或原毕业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原高考报名点)办理高考补报名手续。本市户口非高考报名点的中职学校的应届生及其他往届生统一到市招生办办理报名手续。市招生办地址:中山市石岐区梅基街27号之一(逢源商业街西厂小学旁),高考办公室电话:88876106
参加补报名的考生,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高中毕业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证明),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由考生本人到相应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各普通中学、中职学校要做好高考考生资格审查,高考补报名工作的要求按《关于做好广东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通知》[粤招〔2011〕23号]执行。
三、高考补报名时间
高考网上补报名及确认报名时间为3月21日--3月24日。
市招办报名点报名时间:3月23日(8:30-12:00;14:30-15:30)
四、自主招生报名组织
2012年3月25日-29日,考生可根据本人的报考条件,在选定的招生形式中自行选择1所院校2个专业志愿,并登录相关高职院校的网站进行预报名,在规定的时间内(3月30-4月2日)凭普通高考报名回执及有关报名材料,到高职院校确认自主招生报名资格。
普通高中及中职学校要积极支持学生报考,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与高职院校衔接的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根据考生综合素质和报考条件推荐报考。各对口中职学校须认真审核对口专业学生提交的材料,在相关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盖章确认。
各普通中学、中职学校必须切实加强对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报名工作的领导和宣传,加强管理,及时将此文传达到本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资格的往届生,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1.2012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专业与计划
2.2012年广东省高职自主招生院校宣传网址
中山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