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自主招生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2]2号)的精神,积极推进高考招生制度改革,选拔综合素质高和具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特殊才能的优秀高中毕业生进入高职院校学习,促进高职院校加快实现建设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的办学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实行“学校组织考试考核,自主择优录取”的方式,择优选拔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优秀的人才进入学院相关专业学习。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将自主招生“阳光工程”落到实处。
二、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为软件技术、通信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商务共4个专业。招生计划为200人。自主招生的各专业招生计划如下表: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科类 |
学制 |
学费 (元/年) |
住宿费 (元/年) |
|
软件技术 |
50 |
文理艺体兼招 |
3 |
6000 |
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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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技术 |
50 |
文理艺体兼招 |
3 |
6000 |
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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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应用技术 |
50 |
文理艺体兼招 |
3 |
6000 |
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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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 |
50 |
文理艺体兼招 |
3 |
6000 |
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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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招生计划 |
200 | ||||
注:1、正式录取后,学校不给予调整专业,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认真思考,慎重选报。
2、各专业兼招文理类、美术类、音乐类和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考生作文科类招考,体育类考生作理科类招考)。
三、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
具有广东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广东省户籍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符合上述招生对象的考生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方可报考:
1、文科类、理科类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均获得等级成绩,且三门学科成绩有一门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者;
2、艺术类(含美术类和音乐类)、体育类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均获得等级成绩,分别作为文科类和理科类参加招考,且三门学科成绩有一门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者。
四、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每名考生可以选报两个专业志愿。通过网上预报名,并经审核通过后,本人必须到学校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信息确认、证明材料原件审查、缴交报名费等相关手续,否则报名无效。具体程序如下:
(一)考生阅读招生方案、招生章程和招生简章,准备报考所需材料、电子相片。
(二)考生在规定的时间登陆学校网上自主招生报名系统,使用身份证和准考证号码注册用户,获取报考序号,登录系统进行报名,填报申请资料。
(三)学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四)审核通过后,考生登录系统打印报名信息表和个人陈述表。
(五)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携下列材料到学校招生办公室进行复审和确认:
1.报名信息表(经申请人所在中学学校学籍部门、学校德育部门审核盖章,并须签署推荐意见);
2.个人陈述表(填写内容包括个人情况、申请参加自主招生的理由以及自身具备的竞争优势);
3.考生符合附加分所需要的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或其他材料的复印件,须经所在中学盖章证明);
4.高考报名回执、户口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广东省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加盖考生所在中学公章);
6、广东省普通高考考生体格检查卡复印件(加盖考生所在中学公章),未能及时提供体格检查卡复印件的,须在面试前提交。
注:报名材料均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
(六)通过报名信息确认的考生缴交报名费,学校现场打印准考证发给考生。
五、考核办法
(一)学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对报考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确定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考试笔试的考生名单。
(二)综合考试的笔试和面试在学校进行。综合笔试考试采取学校统一命题、一份试卷、统一阅卷评分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主要侧重高中阶段的语文、数学和英语三门基础知识,满分200分(语文70分、数学60分、英语7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具体考试范围参见《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自主招生考试大纲》。
(三)根据综合考试成绩加附加分,按照1:1.5的比例分专业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并予以学校自主招生网上公示。确定面试考生名单采用“由高分到低分第一专业志愿优先、第二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替补”的办法。
(四)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现场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学生自身专长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素质、综合素质、思辨能力及临场应变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总分=综合考试成绩+附加分+面试成绩。录取办法按专业名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名次平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入选考生名单报学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正式录取的考生名单。
(六)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在学校自主招生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七)被学院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专科层次的录取。
六、附加分项目
凡是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获得附加分计入总分。
1.高中阶段在全国性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或三级等级证书以上者(一、二、三等奖或证书分别加20分、16分、12分);
2.高中阶段在全省性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市级赛区三等奖或三级等级证书以上者(一、二、三等奖或证书分别加10分、8分、5分);
3.高中阶段在省级以上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竞赛中获得前三名或三级以上等级证书者(第一、二、三名或证书分别加20分、16分、12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