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高校就业率连续两年低于60%的专业,调减招生计划直至停招。通知一出,立刻在各地引起广泛关注,11月23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从2003年开始,教育主管部门已对高校专业设置实行动态管理,目前,区内并无通知涉及的专业。
“新规”是老政策的延伸
11月10日,教育部下发《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通知》提出,2012年,全国高校毕业生人数达到680万人,就业形势严峻,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把握就业需求和毕业生供求关系,健全专业动态调整和预警、退出机制,“对就业率连续两年低于60%的专业,调减招生计划直至停招”。
“其实专业动态调整政策早就有了,就是教育系统的‘十八挂钩’。”自治区教育厅学生处处长高玉广告诉记者,高校专业动态调控,并不是一个新举措。2003年,教育部就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将高教改革与毕业生就业状况“挂钩”,其中一项要求就是,“从2003年开始,对连续三年本专科7月份毕业生就业率低于本地区平均就业率的高校,控制其专业总数”。
高玉广说,近期教育部的《通知》与8年前已有的要求相比,唯一的“新”在于,将笼统的要求具体化,提出了60%这条“及格线”。而众多媒体聚焦“新规”,正是社会关注大学生就业压力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