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教育部2003年颁布的《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实验)》(以下简称《课程标准》)、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理科·课程标准实验·2011年版)》以及《江西省2011年普通高考改革方案》和《江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学科教学指导意见》,结合我省普通高中数学教学实际,制定《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江西卷)考试说明》的数学(理科)部分.
Ⅰ.考试性质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是合格的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高等学校根据考生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因此,高考应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
Ⅱ.命题指导思想
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数学科(江西卷)的命题,将遵循“考查基础知识的同时,注重考查能力”的原则,确立以能力立意的命题指导思想,将知识、能力和素质融为一体,全面检测考生的数学素养和考生进入高等学校继续学习的潜能,有利于高校人才的选拔和中学素质教育的实施.
数学科考试要发挥数学作为主要基础学科的作用,要考查考生数学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数学思想方法,考查考生的数学基本能力应用意识和创新意识,考查考生对数学本质的理解,体现《课程标准》中对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灯目标的要求.
试卷保持相对稳定,适度创新,既体现新课程理念,又继承和发扬历年高考数学命题的成果和经验,逐步形成“立意鲜明,背景新颖,设问灵活,层次清晰”的特色.
Ⅲ.考核目标与要求
一、知识要求
知识是指《课程标准》所规定的必修课程、选修课程系列2和系列4中的数学概念、性质、法则、公式、公理、定理以及由其内容反映的数学思想方法,还包括按照一定程序与步骤进行运算,处理数据、绘制图表等基本技能.
各部分知识的整体要求及其定位参照《课程标准》相应模块的有关说明.
对知识的要求依次是了解、理解、掌握三个层次.
1.了解:要求对所列知识的含义有初步的、感性的认识,知道这一知识内容是什么,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步骤照样模仿,并能(或会)在有关的问题中识别和认识它.
这一层次所涉及的主要行为动词有:了解,知道、识别,模仿,会求、会解等.
2.理解:要求对所列知识内容有较深刻的理性认识,知道知识间的逻辑关系,能够对所列知识作正确的描述说明并用数学语言表达,能够利用所学的知识内容对有关问题作比较、判别、讨论,具备利用所学知识解决简单问题的能力.
这一层次所涉及的主要行为动词有:描述,说明,表达、表示,推测、想象,比较、判别、判断,初步应用等.
3.掌握:要求能够对所列的知识内容能够推导证明,利用所学知识对问题能够进行分析、研究、讨论,并且加以解决.
这一层次所涉及的主要行为动词有:掌握、导出、分析,推导、证明,研究、讨论、运用、解决问题等.
二、能力要求
能力是指空间想像能力、抽象概括能力、推理论证能力、运算求解能力、数据处理能力以及应用意识和创新意识.
1.空间想像能力:能根据条件作出正确的图形,根据图形想象出直观形象;能正确地分析出图形中基本元素及其相互关系;能对图形进行分解、组合;会运用图形与图表等手段形象地揭示问题的本质.
2.抽象概括能力:对具体的、生动的实例,在抽象概括的过程中,发现研究对象的本质;从给定的大量信息材料中,概括出一些结论,并能应用于解决问题或作出新的判断.
3.推理论证能力:根据已知的事实和已获得的正确数学命题,论证某一数学命题真实性的初步的推理能力.推理包括合情推理和演绎推理,论证方法既包括按形式划分的演绎法和归纳法,也包括按思考方法划分的直接证法和间接证法.一般运用合情推理进行猜想,再运用演绎推理进行证明.
4.运算求解能力:会根据法则、公式进行正确运算、变形和数据处理,能根据问题的条件,寻找与设计合理、简捷的运算途径;能根据要求对数据进行估计和近似计算.
5.数据处理能力:会收集、整理、分析数据,能从大量数据中抽取对研究问题有用的信息,并作出判断.数据处理能力主要依据统计或统计案例中的方法对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并解决给定的实际问题.
6.应用意识:能综合应用所学数学知识、思想和方法解决问题,包括解决在相关学科、生产、生活中简单的数学问题;能理解对问题陈述的材料,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资料进行归纳、整理和分类,将实际问题抽象为数学问题,建立数学模型;应用相关的数学方法解决问题并加以验证,并能用数学语言正确地表达和说明.应用的主要过程是依据现实的生活背景,提炼相关的数量关系,将现实问题转化为数学问题,构造数学模型,并加以解决.
7.创新意识:能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综合与灵活地应用所学的数学知识、思想方法,选择有效的方法和手段分析信息,进行独立的思考、探索和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创造性地解决问题.创新意识是理性思维的高层次表现.对数学问题的“观察、猜测、抽象、概括、证明”,是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对数学知识的迁移、组合、融会的程度越高,显示出的创新意识也就越强.
三、个性品质要求
个性品质是指考生个体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的数学视野,认识数学的科学价值和人文价值,崇尚数学的理性精神,形成审慎的思维习惯,体会数学的美学意义.
要求考生克服紧张情绪,以平和的心态参加考试,合理支配考试时间,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解答试题,树立战胜困难的信心,体现锲而不舍的精神.
四、考查要求
数学学科的系统性和严密性决定了数学知识之间深刻的内在联系,包括各部分知识的纵向联系和横向联系,要善于从本质上抓住这些联系,进而通过分类、梳理、综合,构建数学试卷的框架结构.
1.对数学基础知识的考查,既要全面又要突出重点,对于支撑学科知识体系的重点内容,要占有较大的比例,构成数学试卷的主体,注重学科的内在联系和知识的综合性,不刻意追求知识的覆盖面.从学科的整体高度和思维价值的高度考虑问题,在知识网络交汇点设计试题,使对数学基础知识的考查达到必要的深度.
2.对数学思想方法的考查对数学知识在更高层次上的抽象和概括的考查,考查时必须要与数学知识相结合,通过对数学知识的考查,反映考生对数学思想方法的掌握程度.
3.对数学能力的考查,强调“以能力立意”,就是以数学知识为载体,从问题入手,把握学科的整体意义,用统一的数学观点组织材料.侧重体现对知识的理解和应用,尤其是综合和灵活的应用,以此来检测考生将知识迁移到不同情境中去的能力,从而检测出考生个体理性思维的广度和深度以及进一步学习的潜能. 数学思想和方法是数学知识在更高层次上的抽象和概括,蕴涵在数学知识发生、发展和应用的过程中,能够迁移并广泛用于相关学科和社会生活.因此,对数学思想和方法的考查必然要与数学知识的考查结合进行,通过对数学知识的考查,反映考生对数学思想和方法理解和掌握的程度.考查时要从学科整体意义和思想价值立意,要有明确的目的,加强针对性,注重通性通法,淡化特殊技巧,有效地检测考生对中学数学知识中所蕴涵的数学思想和方法的掌握程度.
对能力的考查要全面,强调综合性、应用性,并要切合考生实际.对推理论证能力和抽象概括能力的考查贯穿于全卷,是考查的重点,强调其科学性、严谨性、抽象性;对空间想象能力的考查主要体现在对文字语言、符号语言及图形语言的互相转化上;对运算求解能力的考查主要是对算法和推理的考查,考查以代数运算为主;对数据处理能力的考查主要是考查运用概率统计的基本方法和思想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对应用意识的考查主要采用解决应用问题的形式.命题时要坚持“贴近生活,背景公平,控制难度”的原则,试题设计要切合中学数学教学的实际和考生的年龄特点,并结合实践经验,使数学应用问题的难度符合考生的水平.
5.对创新意识的考查时对高层次理性思维的考查.在考试中创设新颖的问题情境,构造有一定深度和广度的数学问题时,要注重问题的多样化,体现思维的发散性;精心设计考查数学主体内容、体现数学素质的试题;也要有反映数、形运动变化的试题以及研究型、探索型、开放型等类型的试题.
数学科的命题,在考查基础知识的基础上,注重对数学思维方法的考查,注重对数学能力的考查,展现数学的科学价值和人文价值,同时兼顾试题的基础性、综合性和现实性,重视试题间的层次性,合理调控综合程度,坚持多角度、多层次的考查,努力实现全面考查综合数学素养的要求.
Ⅳ.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一、考试形式
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试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二、考试范围
考试范围分为必考内容和选考内容.
必考内容具体如下:
数学1(必修):集合、函数概念与基本初步等函数Ⅰ(指数函数、对数函数、幂函数).
数学2(必修):立体几何初步、平面解析几何初步.
数学3(必修):算法初步、统计、概率.
数学4(必修):基本初等函数Ⅱ(三角函数)、平面向量、三角恒等变换.
数学5(必修):解三角形、数列、不等式.
选修2—1:常用逻辑用语、圆锥曲线与方程、空间向量、三角恒等变换.
选修2—2:导数及其应用、推理与证明、数系的扩充与复数的引入.
选修2—3:计数原理、统计案例、概率.
选考内容如下:
选修4—4:坐标系与参数方程.
选修4—5:不等式选讲.
三、试卷结构
1.试题类型
全卷分为第Ⅰ卷和第Ⅱ卷两部分,满分为150分.试卷结构如下:
|
题型 |
题数 |
分值 |
考试内容 |
说明 |
第Ⅰ卷 |
选择题 |
10 |
50 |
必考内容 |
①四选一型的单项选择 |
第Ⅱ卷 |
填空题 |
4 |
20 |
必考内容 |
②只需直接填写结果,不必写出具体解答过程 |
选择题 |
1 |
5 |
选考内容 |
③选择题同①;填空题同② |
解答题 |
6 |
75 |
必考内容 |
④含计算题、证明题等,要写出具体解答过程 |
注:选考内容从选修系列4的“坐标系与参数方程”和“不等式选讲”中各命制1道题,考生只能从中选择一题作答,若两题都做,则按第一题评阅给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