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08年12月1日至3日,逾期不再办理。对应届高中毕业生的报名工作,各市可视具体情况提前至11月中旬开始。
(二)报名地点:考生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招办)指定的报名点。户籍和学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属同一市内的考生可在户籍或学籍所在县(市、区)报名,跨市的考生只能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