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考试网
学历类| 阳光高考 研 究 生 自学考试 成人高考 专 升 本 中考会考 外语类| 四 六 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日语能力
资格类| 公 务 员 报 关 员 银行从业 司法考试 导 游 证 教师资格 财会类| 会 计 证 经 济 师 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 税 务 师
工程类| 一级建造 二级建造 造 价 师 造 价 员 咨 询 师 监 理 师 医学类|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国际护士
计算机| 等级考试 软件水平 应用能力 其它类| 书画等级 美国高考 驾 驶 员 书法等级 少儿英语 报 检 员 单 证 员 出国留学
 考试乐 - 高考 - 分省高考动态 - 山东高考 - 正文
2012山东高考加分政策奥赛获奖者不再保送
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 2012-3-29 15:15:43

   新华网山东频道3月29日电(记者王海鹰)自2014年起,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将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这是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就高考加分政策做出的调整。

    根据这一调整,高中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办的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山东省考生,应届毕业当年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向高校投档,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

    同样,参加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教育部等主办的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一、二等奖,或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的山东省考生,高考加20分,也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

    山东省还明确,在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获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并参加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统一测试(测试项目仅限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等8项)达到相应标准的考生,高考加10分。

    据了解,这一调整政策从2011年秋季进入高中阶段一年级的学生开始适用。2010年及以前已进入高中阶段学习的学生,仍适用调整前的相关政策。(完)
 


  • 上一个文章:

  • 下一个文章: 没有了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