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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来源:2exam.com 2010-2-2 18:46:07 【字体:小 大】
2010年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
二、校址
  上海   松江    车亭公路      1788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所有考试语种为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要求执行
九、录取规则
试科目: 每门单科满分150分
非艺术类   高中生:文科   语文、英语
                   理科   英语、数学
 
三校生:文科   语文、英语
                   理科   英语、数学
三校生技能加试:信息技术基础(笔试)
(其中报考计算机类专业加试方式为
上机操作)
 
艺术类(高中生、三校生)   文化科目:语文、英语
加试科目:素描、色彩
注: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需参加我院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素描、色彩)。
 
录取规则:
达到学院规定的录取资格线,根据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次序、专业志愿次序,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按照高中生及三校生招生计划择优录取;若学院一志愿有缺额,依次录取二、三志愿考生;并公示录取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1.    非艺术类高中生录取:分文理按二门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    非艺术类三校生录取:分文理按二门文化成绩的总分+技能成绩的50%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    艺术类录取:按二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    加分政策以下加分只能享受其中一项最高分,不做累计加分)
加分项目
相关证件
 值
高中阶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
证书原件
市级20分、区级10分
高中阶段获得区以上学科竞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星光计划”职业技能竞赛者
证书原件
二等奖以上15分、优胜奖以上10分
高中阶段获得市或区以上体育单项竞赛前六名者
证书原件
市级15分、
区级10分
获得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中级及以上证书者
证书原件
高级15分、
中级10分
烈士子女
区民政局证明
20分
归侨子女、华侨子女
区侨联证明
10分
少数民族
区民委证明
5分
注: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符合以上“加分政策”规定的考生须持有关证明(原件、复印)在办理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时交我院审核。
报名及考试费: 报名费14元/人;测试费26元/门;艺术类专业测试费50元/门。(沪价费[2006]005号)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
每学年 2000 元,4人/间,沪价费(2003)056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021-57803530   57803531 57800622
十三、投诉电话
021-57803607
十四、网址
www.lidapoly.edu.cn   www.lidapoly.com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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