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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来源:2exam.com 2010-2-2 18:46:06 【字体:小 大】
2010年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二、校址
  上海  浦东新  周祝公    279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2010年自主招生计划350名,各专业招生计划详见附件1。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限招英语语种考生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护理专业限招女生,其他专业男女兼招,比例不限。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并作特别强调:考生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第二条列出的色盲、色弱者;第三条列出的任何一眼视力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或一眼失明);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者(或一耳全聋);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学校均不予录取,医学营养(食品卫生)、护理(幼儿保健)专业不招HBsAg阳性考生。
九、录取规则
(一)考试科目
考生类别
文化课测试科目
专业基础理论测试科目
高中生
语文、数学、英语
三校生
语文、数学、英语
正常人体学
(二)报名及考试费:
报名费14元,考试费每门26元(沪价费[2006]005号)。
(三)文化课和专业基础理论测试时间
文化课测试时间:2010年3月6日(周六)
专业基础理论测试时间:2010年3月6日(周六)
备注:各科目具体测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四)加分条件:
1)推荐加分:
A、在高中或“三校”学习阶段获得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加20分。
B、在高中或“三校”学习阶段获得市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竞赛和青少科技创新大赛前五名者,加20分。
C、在高中或“三校”学习阶段获得区、局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加15分。
D、在高中或“三校”学习阶段获得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竞赛和青少科技创新大赛前五名者,加15分。
2)技能加分:
A、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或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个人全能一等奖获得者,加15分。
B、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全能二等奖、单项一等奖获得者,加10分。
C、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单项二等奖获得者,加5分。
3)政策性加分:
A、烈士子女,加10分。
B、归侨及归侨子女,华侨及华侨子女,台湾省籍青年,加5分。
C、少数民族,加3分。
备注:1、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符合以上“加分条件”规定的考生须持有关证明(原件、复印件)在办理网上报名信息确认与缴费手续时交我校审核。2、如即符合推荐加分又符合技能加分,以分值高的项目加分,不累计加分。3、加分计入考试总分。
(五)录取办法:
1)学校将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测试成绩(及专业基础理论测试成绩),按招生计划数1:1.3划定面试和理化技能操作测试资格线,在资格线上的考生可以参加面试和理化技能操作测试,面试成绩满分为30分,理化技能操作测试成绩满分为20分。
2)高中生:按文化课测试成绩+面试和理化技能操作测试成绩+加分(享受学校制定的加分政策)的合成分;三校生:按文化课测试成绩+专业基础理论测试成绩+面试和理化技能操作测试成绩+加分等的合成分,参考填报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高中生和三校生考试用同一份试卷,但录取分别以对外公布的计划名额择优录取。
4)临床医学(乡村医生)专业采用“定点招生、定向培养”方式,限招崇明县、金山区、奉贤区、青浦区、松江区、嘉定区、浦东新区部分乡镇(含原南汇区乡镇,具体招收乡镇详见校园网)等7个区县的高中生,考生在入学前必须与所在的区县卫生局或乡镇政府签订《培养协议书》。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中外合作专业:护理(中美合作)每生每学年15000元(沪价费[2004]30号);口腔医学技术(中日合作)每生每学年15000元(沪教委财[2005]34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000元,5~6人/间(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的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021-33755206、33755215
十三、投诉电话
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纪监审办公室:021-33755321
十四、网址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校学年奖学金等。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具体见学校招生简章

附件1:
2010年“依法自主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学制
科类
招生计划
其中
高中生
三校生
护理
3
文理兼收
120
35
85
护理(中美合作)
3
文理兼收
60
20
40
护理(口腔卫生)
3
文理兼收
12
5
7
护理(助产)
3
文理兼收
12
5
7
护理(幼儿保健)
3
文理兼收
7
3
4
医学检验技术
3
文理兼收
15
5
10
医学营养(食品卫生)
3
文理兼收
7
3
4
口腔医学技术(口腔工艺)
3
文理兼收
12
5
7
口腔医学技术(中日合作)
3
文理兼收
7
3
4
眼视光技术
3
文理兼收
16
8
8
医学影像技术
3
文理兼收
12
5
7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文理兼收
16
8
8
药学
3
限招理科
12
8
4
药学(药物制剂与检测)
3
限招理科
12
7
5
临床医学(乡村医生)
3
文理兼收
30
30
0
    计
 
 
350
150(含3名退役士兵)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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