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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报考条件:考生必须是本市常住户口和学籍,持应届、往届高中生和三校生毕业证书及同等学历证明。
⑵报名办法: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办法。报名是否成功以现场确认为准。
⑶文化考试:语文、数学、英语,每门考试成绩满分均为150分,总分450分,不设文理卷。高中生和三校生同卷,文化考试时间3月5日(与当年同组招生院校同步)。
⑷运动项目测试:时间和地点在报名确认时通知;由学校组织测试,由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市体育局有关部门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仲裁和监督机构。
⑸入学管理
新生录取后,学院将组织学生进行入学教育,入学教育期间学生除自理书籍、资料费、住宿费外,不再支付其它费用。学院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市统一考试录取的学生实行同等管理,如违反校纪校规,按学院相关规定处理。
⑹组织保障
学校将成立由分管院长负责的招生领导小组,切实有效地做好2011年学校的依法自主招生工作。
⑺监管机制
为做好依法自主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市教委对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学校成立招生监督领导小组,监督整个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并接受市教委、市高招办、区高招办和市体育局有关部门的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