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号)的规定,可以申请报名参加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1)我区干部、职工(含援藏干部、职工和曾在我区工作过的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农牧民子女户籍在藏的,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等学校。
符合藏政办发[2006]13号文件第三条第(五)款规定的驻内地办事机构正式干部、职工子女户籍在藏的,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等学校。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西藏民族学院正式干部、职工子女,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等学校。
(2)符合藏政办发[2006]13号文件第三条第(三)款规定聘(任)用人员子女户籍在2011年7月31日前迁入,并在2011年9月30日前取得西藏所属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的,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等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