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符合藏政办发[2006]13号文件第三条第(四)款规定在藏注册经营工商企业三年以上的投资者子女,户籍在2009年7月31日前迁入西藏,并在2011年9月30日前取得西藏所属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的,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等学校。
(4)按藏政办发[2006]13号文件规定,非直系亲属的限报考生,户籍在2009年7月31日前迁入西藏,且在2009年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