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提示]
第一,从认识上看,要认识到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是促进我国经济全面、健康、协调、持续发展的迫切要求,是应对经济全球化、加入WTO和对外开放迈出新步伐的必然选择,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举措,直接关系我国现代化事业的成败,明确以人为本是指导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必须坚持的一项原则,认识到党和政府执政为民的价值取向。
第二,从知识来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和加强宏观调控,都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内容和要求,二者是相辅相成的,缺一不可。目前我国市场经济秩序还不够健全,又正处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时期,尤其需要加强和完善国家的宏观调控,建立起主要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道德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管理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体系。
第三,从方法论来看,思考一系列有关的经济现象要用市场经济的知识和思想方法去思考。如整顿市场经济秩序,要从三个方面来考虑:国家怎么做、企业怎么做、消费者怎么做。
[知识网络]
[问题探究]
一、市场经济秩序混乱的表现是什么
市场秩序混乱是当前经济生活中的一个突出问题。一些地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实行地方保护和地区封锁的情况屡屡发生;假冒伪劣商品品种多,数量大,范围广,泛滥成灾;偷税、骗税、骗汇和走私活动猖獗;社会信用紊乱,欠债不还,不守合同等各种违背商业道德的现象十分普遍,商业贿赂和欺诈盛行;财务失真,明目张胆地编造假账、假数据,违反财经纪律的情况相当严重;建筑领域招投标弄虚作假,不少工程质量低劣;一些犯罪分子暴力抗拒执法事件时有发生;等等。这些问题,不仅严重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而且败坏国家信誉和改革开放的形象。国家正在下大力气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二、市场经济秩序混乱的原因是什么
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制还不健全;一些人的法制观念比较淡薄,道德素养不高,国家意识、集体意识薄弱,崇尚金钱,却有缺乏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执法部门执法不严,对假冒伪劣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打击不力;有些地方政府搞地方保护主义。
三、为什么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有哪些重要意义
市场秩序混乱,不仅严重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而且败坏国家信誉和改革开放的形象,所以,必须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意义有:
(1)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公平竞争的经济,是法治经济,是信用经济。只有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健全公平竞争规则,强化法治,注重社会信用建设,各方面都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办事,才能在我国真正建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2)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我国已经加入了WTO,WTO的目标是促进贸易自由化,WTO的主要规则有非歧视原则、市场开放原则、公平贸易原则。我国经济秩序混乱也违反WTO的有关规则,这样会严重损害我国改革开放形象和国际声誉,破坏投资环境;假冒伪劣商品出口,还会败坏我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声誉,导致一些国家不愿进口我国商品甚至采取歧视性措施,影响出口的扩大。不大力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对外开放就不可能迈出大的步伐。
(3)有利于保持国民经济的良好发展势头。我国要把经济发展的立足点放在扩大国内需求上。而扩大内需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使人民群众对市场商品质量信得过,增强消费意愿。如果任凭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市场,消费者就不会有消费意愿,扩大内需就没有基础。同时,假冒伪劣商品横行,挤占了市场,也会严重影响守法经营企业的生产和合格、优质产品的销售。不大力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就难以实现国民经济长期稳定和健康发展。
(4)有利于提高国民经济素质和竞争力。现在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到处搞地区经济封锁,一方面割裂全国统一市场,妨碍公平竞争;另一方面浪费资源、污染环境、产品质量低劣的企业关不了,阻碍了产业结构调整和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化的大企业和企业集团难以成长起来。这种状况不改变,国民经济整体素质和竞争力就难以提高,中国经济就会长期处于落后地位,也就不可能实现现代化。
(5)有利于全面推进社会文明进步。经济秩序混乱,不仅破坏生产力发展,而且毒化社会风气,败坏社会公德,滋生消极腐败,动摇社会主义理想信念。
四、怎样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一)经济常识的角度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涵已经包括了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和国家的宏观调控两个方面。
市场调节和国家宏观调控都是资源配置的手段,目的是使资源得到优化配置,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市场调节作用不是万能的,市场调节具有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等弱点。所以,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需要国家的宏观调控。市场经济条件下,应该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国家的宏观调控必须以市场为基础,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强有力的国家宏观调控。当前,尽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初步建立,但是改革的任务并未完成,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需要尽快适应加入世贸组织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五个统筹”实际上就是要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健全国家宏观调控体系,完善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体制保障。
国家运用经济、法律、道德、行政的手段进行宏观调控,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① 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确立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只有建立健全而且能得到实施的市场主体法律、市场行为法律、市场秩序法律、宏观调控法律、社会保障法律和制裁犯罪法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才能够健康有序地运行。
同时,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经济犯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只有运用法律武器,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活动,严格规范人们的经济行为,才能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巩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保证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经济活动的参与者必须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种法治经济,这就决定了经济活动的所有参与者——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购买商品的消费者等,都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从事各种经济活动,否则就会破坏经济秩序,就要受到法律的追究。
② 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在全社会形成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只有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才能确保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康发展。
切实加强社会信用建设和全社会进行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教育。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公民应有的基本素质,要通过教育,增强全民的信用观念,使全体人民自觉遵守市场经济秩序,逐步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风尚。要采取法律、制度和舆论等多种措施,在全社会营造讲求商业道德、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氛围。
广大公民包括青少年要自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不购买假冒伪劣产品,举报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同时,要把学好法律知识当作是自己应尽的义务,学会依法律己,依法办事,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3.生产者经营者。
(1)企业要有市场意识、规则意识,自觉遵守市场规则,包括WTO的各项规则。企业要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有利于保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促进企业的发展。
(2) 企业信誉和形象。
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形象,对企业生存竞争,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信誉和形象集中表现在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上。企业必须进行正当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不正当竞争不仅损害了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
(3) 市场交易的原则。
市场交易原则主要包括自愿、平等、公平、诚实守信,它们从不同方面,规范着市场上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假冒伪劣、价格欺诈、盗版盗印等都是违背市场交易原则,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
4)企业经营者要自觉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素质、业务素质。
4.依法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通过开展打击走私和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违法犯罪活动,使公民增强法制观念,明确纳税义务。
5.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实现共同富裕为根本目标。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人民的近期利益和远期利益结合起来,高度重视民生之本,促进就业和再就业,促进城市化,提高农民收入,建设一个温暖和安全的社会保障网。从就业和再就业的关系看,我国的经济发展战略和经济工作,要立足于我国人口众多、劳动力丰富这样的国情,发挥比较优势,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劳动资本双密集型制造产业,走充分就业、充分利用劳动力资源的经济发展之路,通过就业增加居民的收入。使广大人民安居乐业。在城市中要放开各行业对农民工就业的限制,把维护进城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提高他们的收入,从政策上落到实处。
6.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面向世界。一方面,市场经济的开放性和竞争性要求对外开放。当前,世界经济联系日益密切,逐渐走向一体化和国际化。中国已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应该积极吸收发达国家的资金、技术等,真正加入世界经济大循环中去,以发展本国经济。另一方面,必须始终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基本方针,这是实现民族自强的可靠保证。我国是—个发展中的大国,只有主要依靠自己的力量搞社会主义建设,才能立足于世界民族之林。
地区垄断和封锁等行为,违背国际贸易关系的公平交易原则,不利于我国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
(二)哲学常识的角度
1. 事物是普遍联系的,我们要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要具体分析事物之间的相互影响和相互制约,从整体上把握事物的联系。
市场经济秩序混乱,不仅影响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而且会败坏国家信誉和改革开放形象。
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必须全国团结一致,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反对只顾地方、局部利益,而损害整体和国家利益的行为。
2.办事情要善于从整体着眼,寻求最优目标。唯物辩证法认为,在整体和部分、系统和要素的关系中,整休和系统处于统帅的决定地位。因此,我们在一切活动中都应该有全局观念和整体观念,立足整体,统筹全局,以求实现整体和系统的最优目标。经济体制改革要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等“五个统筹”,综合了各方面因素,这表明中国要建成的市场经济是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的市场经济,体现了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体现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的紧密结合。
3. 主次矛盾关系的原则,要求我们办事情要善于抓主要矛盾,抓重点,又要学会统筹兼顾。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需要综合治理,既要全面展开,又要突出重点。
4.认识是不断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既是—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项长期的历史任务。中央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和措施,体现了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体现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的紧密结合、相互统一的战略思想,反映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认识不断深化。
5.人民群众是实践的主体。唯物史观认为,人民群众是实践的主体,是历史的创造者。10年来,在党的领导下,人民群众充分发挥首创精神,使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仍然要充分发挥群众的首创精神,相信群众,依靠群众。
(三)政治常识的角度
1.国家机关的性质。
我国的国家机关是人民利益的执行者和捍卫者,必须认真实践“三个代表”,规范和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2.我国国家机关的组织活动原则。
① 依法治国原则。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必须: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规,做到有法可依;各级政府机关,要转变政府职能,建立依法行政机制,提高执法水平;司法机关要做到公正司法,杜绝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主义和徇私枉法,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强和完善法律监督体系,使各种破坏经济秩序的行为无处藏身;加强普法教育,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② 对人民负责的原则。国家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体现了国家机构对人民负责的原则。
2.政府有管理经济建设的职能。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政府要科学履行经济调节职能、市场监管职能、社会管理职能、公共服务职能。
3. 实践党的“三个代表”。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明确地把以人为本作为指导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必须坚持的一项原则,进一步突出了人的发展问题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的目标定位,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的价值取向,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化要求。中央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各个方面作出的全面规划和工作部署,是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不断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精题导引]
材料一:假冒伪劣产品无休止地泛滥,从假烟和盗版光盘到家电、酒类、化妆品、摩托车和汽车零件、信用卡等等。为什么假冒制品产业在我国会如此猖獗呢?仿冒产品的泛滥,不单纯是道德范畴的问题,表象背后是地方保护主义。
材料二:某市有一知名企业,是该市利税大户,其法人代表是知名的企业家。该企业因涉嫌制造假冒伪劣商品而受到工商管理人员查处,这家企业的法人代表竟指使有关人员关押、毒打工商管理人员。工商部门为此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而该市主管财经的副市长以保护企业家为由,指示该法院“不得立案”,法院因此不予立案。该市市委得知此事后,召开市委常委会批评了这位副市长,同时表示支持管部门的诉讼行为,支持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1)材料一中市场经济秩序混乱的种种表现违反了市场交易的哪些原则?
(2)如何评价材料二中该市法院对此事“不予立案”的行为? 分析说明能否以保护企业家为由而不追究该法人代表的法律责任?
(3)运用所学知识,说明地方保护主义的危害。
(4)评析该市市委的做法。
解析:这道题全面解析了市场经济秩序混乱的表现、危害、原因和治理措施。
答案:
(1)违反了市场交易的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2)该市法院“不予立案”是错误的。依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不能以保护企业家为由而不追究该法人代表的法律责任。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人的违法犯罪行为都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第一,它破坏市场秩序,限制公平竞争和商品自由流通,不利于建立全国统一、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第二,它没有摆正政府与企业的关系,使企业没有真正成为市场主体,缺乏竞争力最终被市场淘汰。
第三,它不能正确处理国家利益与地方利益的关系,背离了集体主义原则。
(4)①该市市委的做法体现了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各级党组织有领导和监督实施依法治国原则的责任,上述做法维护了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实质是维护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地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体现了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表明党是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
②该市委维护司法独立的做法体现了党以宪法和法律为最高活动准则,这有利于改善党的领导,是党的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重大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