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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填写说明
整理自: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2008-10-28 10:41:20

《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填写说明

《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中的信息是考生电子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考生必须如实填写,并认真核对无误后由本人签字认可。凡因考生本人填写失误或不按规定时间签字确认本表信息而对录取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信息采集表分表一和表二,表一信息采集截止时间为2008年11月2日前,具体时间以当地招办通知为准,考生切莫错过;表二中各项目的信息采集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
现将有关填表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1.考籍号、报名点代码、学校代码:在领取本表时由报名点提供 [借考生、往届生的报名考籍号、报名点代码、学校代码由报名地的市、县(市、区)招办提供],考生负责填写。如果需要填写班级代码的,应统一设置为两位数字。
2.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必须与户口簿、身份证一致(户口簿上姓名与身份证上不符的,必须在报名前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相应的更改手续)。年份填写四位数字,月份和日期不足两位的,分别在月份和日期前补“0”(如1989年5月6日,应填写为1989年05年06日)。
3.证件号码:一般考生填写15或18位身份证号码。解放军、武警官兵、文职干部分别填写军官证、士兵证和文职干部证的号码。
4.毕业中学: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填写取得毕业证书的学校全称,往届生以及中专、职高等毕业生填写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名称。
5.报考科类:根据本人所选择的学习领域和学习模块并结合本人实际情况慎重选择报考科类。报考科类应与学业水平测试报考时所填报的科类相一致,在高考报名时原则上不得更改。
6. 选修科目组:根据选定的报考科类选择对应的报考科目组。
7.户口所在地:指考生户口簿上的地址,只需详细填写到乡(街道、镇)。
8.联系电话:指录取期间(7月-8月)每天24小时内均能直接联系到考生本人或家长的电话号码(包括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固定电话须含区号,如051186652875,最长不得超过16位数字)。如填写学校、单位等无人值守的电话号码,或因电话关机、停机而使有关部门无法及时联系考生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9.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最多不超过20个汉字)、邮政编码、收件人:指考生本人能最快、最可靠、最直接收到录取通知书的邮寄详细地址及邮政编码、收件人,以防止通知书遗失、被他人窃取或冒领等情况的发生。
10.简历:考生从最后学历起填满两栏,起止年份必须填写4位,月份不足两位的在月份前补“0”(如:2007年09月)。任何职务一栏必须填写,如不担任职务,必须填写 “学生”。
11.奖惩情况:填写高中阶段起所受到的主要奖惩情况,该项内容须经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审核。
12.本次报考必修科目:请考生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慎重选择需参加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的具体科目。文化科目可以全选,信息技术只可选一个模块。
13.综合素质评价: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道德品德、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三方面的评定,凡符合标准者,可评为合格。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三方面评定等第,分A、B、C、D四级,凡得A等第的学生,必须有突出表现的有效记录,否则,视为无效。综合素质由考生所在学校如实评价,评价结果由各市、县(市、区)招办直接加入考生电子档案中。
14.考生评语: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乡镇或街道办事处)等如实评价,评价结果由各市、县(市、区)招办直接加入考生电子档案中。
15.照片采集说明:如考生在参加2008年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报名时已经采集过照片的,在高考报名时不需要再进行照片采集;如未参加过照片采集的,须在高考报名时采集照片,以供参加高考时使用。
16.“少年班”考生指高二及以下年级的中学生报考经教育部批准的可招收少年班的普通高校。考生须提供有关高校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市、县招办方可接受其报名并采集报名信息。“少年班”考生必须填写表一。
17.本表内容须慎重填写,一旦填报,不得更改。表中单选项目如多选作无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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