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满丽)记者昨日从教育部网站获悉,2009年起,撤销专科层次中西医结合专业的设置,以及撤销经教育部、卫生部批准试办的初中起点5年制专科层次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设置。
举办专科层次中西医结合专业和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高等学校,要按照专业培养要求,继续做好在校学生的培养工作,确保毕业生培养质量。
2009年前入学的专科层次中西医结合专业学生、2009年前入学的初中起点5年制专科层次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学生,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