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紧密配合我院开展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继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促进通辽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我院精心准备,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建立组织机构,拟定考核鉴定的职业(通用工种),筹备主要鉴定(工艺)设备,组建教师队伍,经通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验收,报请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准,通辽职业学院通用工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获准成立,并于2006年10月20日举行揭牌
仪式。
实施职业技能鉴定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精神,大力推动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其就业能力的重要内容。从职业教育来讲,做好职业院校毕业生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对于促进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事业的发展,提高职业院校毕业生的就业能力和创新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院是经自治区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主要任务是为通辽市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培养高等、中等职业技能人才。通辽职业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的成立,使我院职业类在校生在校期间就能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毕业前夕就能获得相关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为我院推行的“双证书”制度打开了方便之门,大大增强了学生的就业竞争能力,扩展了我院办学的空间,提升了我院在社会上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对我院的改革、建设和发展,必将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为了做好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各项工作,首先,我们要切实加强职业技能鉴定队伍建设,坚持“质量第一、社会效益第一”的宗旨,树立“为社会服务、为企业服务、为学员服务”的思想,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努力提高鉴定水平,促进鉴定工作进一步规范化、专业化和科学化。第二,我们要加强宣传,更新观念,提高全体学生自觉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的意识,完善“双证书”就业制度,进一步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为学生就业搭建平台,培养出更多更好的职业技能型人才。
通辽职业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鉴定的范围有:计算机操作员、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餐厅服务员、保健按摩师、美容师、车工、焊工、装配钳工、工具钳工、电工仪器仪表装配工、齿用金属材料制作工、牙齿模具工、牙科磨削制品制造工、汽车修理工、电工仪器仪表修理工、维修电工、计算机维修工、汽车驾驶员、化学检验工、食品检验工、药物检验工、原料药试验工等23个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