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我省首次曝光欠款学生名单”一事,省教育厅昨日表示,本次通告是我省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7年来的第一次。目前,国家助学贷款已覆盖到全省48所公办高校,并在1所民办高校试点。截至上月底,累计发放贷款69326人(次)、32768万元。去年,全省获贷比例在全国排名第10位,因此获得财政部、教育部百万元以奖代补经费。
然而,从今年以来,随着贷款人数、特别是贷款毕业生的明显增加,违约情况在一定范围内有蔓延趋势,个别高校违约比例比较高,难以控制,带来了一些不利影响。教育部门经过再三斟酌,狠下决心正视这个问题,采取各种措施控制违约,作出了通告的决定。
我省将建立违约公告制度
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我省从3年前就已开始对贷款学生进行信息采集工作,将贷款毕业生信息采集,纳入教育部学生信息查询系统。目前,我省高校已累计采集1.8万名贷款毕业生个人信息上报教育部,并链接全国高等学校学历查询系统。 由于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于去年运行,大学生借用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信息,已被记入该数据库,成为信用记录一部分;而信用记录将被广泛应用于留学、创业、购车、购房、信用卡等贷款申请的审核中,对大学生的生活及事业将产生重要影响。
今后,我省将促进高校建立健全贷后管理制度,还将建立违约公告制度。按借款合同约定,受银行委托,经各高校核实确认后,对违约3个月以上的贷款毕业生,将在所在学校的网络上进行公告;对违约6个月以上的贷款毕业生,将在省教育网络上公告;对违约1年以上的,经过确认核实后,贷款学生的详细信息(含贷款学生姓名、公民身份证号、毕业学校、违约行为等)将在省级媒体上公告。公告的目的,在于督促贷款人履行合同约定。
难以按约还款应及时联系银行
省教育厅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吴主任提醒欠款学生,国家助学贷款作为信用贷款,所有的个人还贷信息,都将进入个人征信系统。这些记录在全国任何一家银行都能查找,是抹不掉的东西。同时,毕业生的还贷情况,不仅仅是个人信誉的问题,还会影响到高校的名誉,还有可能造成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无法获得助学贷款。
欠款学生最重要的是按约还本付息,如因特殊原因难以按约还款,应及时与贷款银行联系,谨防发生拖欠等违约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