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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音乐学院2014年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生招生简章

来源:中国音乐学院 2014-1-25 20:04:00

中国音乐学院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欢迎报考中国音乐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坚定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在音乐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政策
招生工作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特殊政策。
三、招生生源
    招生生源范围是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等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和湖北恩施自治州;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重点招收教育(双语师资)、农牧业、医学、少数民族语言及特色文化艺术、信息技术、经济、能源和公共事业管理等领域从业人员。根据《教民厅〔2012〕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2014年不招收汉族考生。
四、报考条件
(一) 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承诺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3.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14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至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五、招生名额
    导师、专业方向、学制与招生名额
导师及专业方向:见附件1
学制:三年
    招生名额:招收5名

六、报名与考试时间安排:
日期 内容 注意事项
2014年3月1日-3月15日 考生邮寄“报名材料” 1、“报名材料”详见“五、报名材料说明”;
2、特快专递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翔路1号中国音乐学院研究生处,邮编100101;
3、考试费用请在“现场确认”时缴纳,请勿用邮局寄送。
2014年3月9日—15日 网上报名 考生登陆 http://bszs.ccmusic.edu.cn/wsbm/jsp/bswb_index.jsp进行注册并完成网上报名,并自行打印《网上报名信息表》。每天9:00--16:00。提示:考生务必邮寄报名材料并进行网上报名,否则将不具备报名资格。
2014年3月30日 公布资格审查结果 上网查看结果
2014年5月6日 现场确认 考生到我院进行现场确认(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1. 查验“五、报名材料说明”中规定项目的原件。
2. 三张一寸同一底版正面近期证件照片。
3. 考试资格审查费 100元,考试费 100元,加试费 100元(同等学力或非音乐专业考生)。
4. 研究生招办将组织专家对报考人提交的论文、作品及音像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发给准考证。
2014年5月8日 作曲系跨专业加试 硕士研究生阶段为非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方向的考生如报考作曲系各专业方向需要加试:作曲方向加试“和声”;作曲技术理论各方向加试“作曲”(钢琴或重奏作品)。
2014年5月9日 公布考试具体安排 下午4:00在主楼一楼大厅公布考试具体安排和作曲系跨专业加试通过名单。
2014年5月10
—11日 各专业初试 初试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
 1.英、日、德、俄语任选一门(不含听力)
 2.主科
 3.专业基础课两门(见附录)
2014年5月14日 各专业复试 口试:主要考查考生读博期间的研究计划报告与考生的整体素质等。
2014年5月14日--15日 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加试;
1.音乐学类(研究方向代码为01-08)、音乐表演类跨专业加试(见附件3)。
2.同等学力或非音乐专业考生加试政治理论和一门专业课程(见附件3)。
注:以上各科考试地点为中国音乐学院
 
七、报名材料说明:
1. 各类表格及证件:
① 《中国音乐学院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研究计划报告》;
② 《中国音乐学院专家推荐书》;
③ 《中国音乐学院政治审查表》;
④ 《报考中国音乐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⑤  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我校毕业生不需要提供,同等学力考生应交已学过的硕士学位课程的证明材料和成绩单);
⑥ 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未答辩者需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初稿(同等学力考生不须提供);
⑦ 身份证、硕士学位及学历证书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提交学士学位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⑧ 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在读单位证明书,最迟在入学前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⑨ 报考201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2. 学术成果:
① 报考音乐学各研究方向的考生和作曲技术理论各研究方向的考生,应提交本人论文至少2篇(其中1篇为已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要附刊物目录复印件);
② 报考作曲方向的考生应提交本人作品2-3首(应含不同体裁的作品,其中1首为大型乐队作品,尽可能提交相关作品的音响资料);
③ 报考表演艺术研究各方向的考生,应提交与表演艺术相关的论文1-2篇(要求5000字以上)及代表个人水平的独奏或独唱音像资料(30分钟);
④ 同等学力考生在提交的学术论文中,要求有1篇相当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的学术论文,且字数应在1万字以上。
  
六、体格检查
    考生在复试时由学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七、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由我院发录取通知书。被录取的考生必须按照规定在指定时间来我院报到;应届考生被录取后在入学报到时若不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一、其它
博士生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地区或单位连续服务至少8年(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学校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本计划学习毕业的,必须回原单位继续工作至少12年)。
毕业生不按协议就业者,要支付培养成本和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标准、支付方式等另行规定。

本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翔路1号      邮政编码:100101 
中国音乐学院网址:www.ccmusic.edu.cn
研究生处电话:010—64887364   传真 010-64887364
乘车路线:①北京站乘地铁至积水潭站转乘618路汽车健翔桥北站下车。
②西客站乘695路汽车到健翔桥北站下车。
③北京南站乘939路汽车到健翔桥东站下车。
 

 

附件1:中国音乐学院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导师、专业目录和考试科目
学科、专业名称及研究方向 指导
教师 招生
名额 考 试 科 目 加试科目(附件3)
130200 音乐学  5  
●音乐学    
01中国传统音乐理论
 樊祖荫
傅利民
姚艺君
乔建中(外聘)  ①英、日、德、俄语②主科③音乐作品分析④中外音乐史⑤口试 见附件3
02民族音乐学/音乐人类学理论 陈铭道
杜亚雄
沈  洽
杨  红
赵塔里木
乌兰杰(外聘)   
05音乐声学 韩宝强   
03中国音乐史 刘勇
修海林
余  峰
张静蔚
赵为民
王小盾(外聘)
李方元  (外聘)  ①英、日、德、俄语②主科③音乐作品分析④中外音乐史⑤口试 
04西方音乐史 李秀军
杨静茂(外聘)   
06音乐心理学 刘  沛  ①英、日、德、俄语②主科③音乐作品分析④中外音乐史⑤口试 
07音乐教育学 谢嘉幸
管建华(外聘)   
08音乐治疗学 张鸿懿(外聘)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09作曲 高为杰
金  湘
姜万通
权吉浩
施万春
王  宁
秦文琛(外聘)
杨青(外聘)
张千一(外聘)  ①英、日、德、俄语②主科③作曲技术理论(见附件2)④中外音乐史⑤口试 
10和声 樊祖荫
杨通八   
11音乐作品分析 高为杰
高佳佳   
12复调 张韵璇   
●表演艺术研究    
13民族声乐表演艺术研究 金铁霖
马秋华  ①英、日、德、俄语②主科③音乐作品分析④中外音乐史⑤口试(见附件2) 
14民族器乐表演艺术研究 刘德海(琵琶)
张维良(笛子)   
注:导师顺序以姓氏的拼音字母为序。
 

附件2:考试科目说明
1.作曲研究方向(代码为09)考生的作曲技术理论笔试需在复调、音乐作品分析和管弦乐法三门中任选一门答题。
复试要求:口试

2.作曲技术理论研究方向(代码为10-12)考生的作曲技术理论笔试按照下列规则:
(1)和声研究方向(代码10),可在复调、音乐作品分析和管弦乐法中任选1门
(2)音乐作品分析研究方向(代码11),可在和声、复调和管弦乐法中任选1门
(3)复调研究方向(代码12),可在和声、音乐作品分析和管弦乐法分析中任选1门
复试要求:口试

3.民族声乐表演艺术研究(代码为13)
初试要求:(1)中国歌剧1首
         (2)中国艺术歌曲1首
         (3)中国创作歌曲1首
(4)中国民歌1首
复试要求:口试

4.民族器乐表演艺术研究(琵琶专业)(代码为14)
初试要求:(1)风格性乐曲1首
(2)技巧性乐曲1首
复试要求:(1)传统乐曲1首
         (2)近现代创作乐曲1首
(3)口试

5. 金铁霖中国声乐教研中心(代码为15)
初试要求:(1)中外歌剧1首
         (2)中外艺术歌曲1首
         (3)中国创作歌曲或外国作品1首
(4)中国民歌改编作品1首
复试要求:口试

 


 
附件3:加试科目
(一)具有硕士学位、报考跨专业的考生需加试的科目
1.音乐学类各方向:(1)和声(2)中西音乐作品听辨
2.作曲系:除选考1门科目的剩余2门科目,即:
(1)作曲方向:在复调、音乐作品分析和管弦乐法中任选2门
(2)和声方向:复调、音乐作品分析和管弦乐法中任选2门
(3)音乐作品分析方向:在和声、复调和管弦乐法中任选2门
(4)复调方向:在和声、音乐作品分析和管弦乐法中任选2门
3.音乐表演类各方向:(1)和声(2)论文写作

(二)以同等学力报考者需加试的科目:
1.音乐学类各方向:(1)政治(2)和声(3)中西音乐作品听辨
2.作曲系:(1)政治(2)除选考1门科目的剩余2门科目,即:
(A)作曲方向:在复调、音乐作品分析和管弦乐法中任选2门
(B)和声方向:复调、音乐作品分析和管弦乐法中任选2门
(C)音乐作品分析方向:在和声、复调和管弦乐法中任选2门
(D)复调方向:在和声、音乐作品分析和管弦乐法中任选2门
3.音乐表演类各方向:(1)政治(2)和声(3)论文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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