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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北京理工大学化工与环境学院考研复试分数线及资格审查

来源:北京理工大学 2016-3-10 14:32:04

(一)化工与环境学院复试分数线:

  1.化学工程与技术(学术)复试线:单科45(68),总分335。

  2.化学工程专业硕士复试线:单科45(68),总分325。

  3.制药工程专业硕士复试线:单科45(68),总分312。

  4.控制科学与工程(学术)复试线:单科45(68),总分318。

  以及符合北京理工大学工学复试基本分数线的夏令营优秀学员和强军计划考生。

  (二)复试时间和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3月11日13:30—18:30;地点:5号教学楼1008,1011。

专业及研究方向
外语听力时间地点
专业笔试时间地点
综合面试时间地点
口语时间地点
化学工程与技术
3月12日
08:30
中心教学楼317
3月12日
09:10
中心教学楼317
3月12日 13:00-18:00
3月13日 08:00-18:00
地点: 组一,研究生楼504(待考区:502);组二,5号教学楼1011(待考区:十层大厅)
3月12日 12:50-18:00
3月13日 08:00-18:00
地点:组一,研究生楼508;组二,研究生楼509(待考区:研究生楼502)
化学工程(专硕)
制药工程(专硕)
3月12日
08:30
中心教学楼317
3月12日
09:10
中心教学楼317
3月12日 13:00-18:00
3月13日 08:00-18:00
地点: 组一,研究生楼504(待考区:502);组二,5号教学楼1011(待考区:十层大厅)
3月12日 12:50-18:00
3月13日 08:00-18:00
地点:组一,研究生楼508;组二,研究生楼509(待考区:研究生楼502)
控制科学与工程
3月12日
08:30
中心教学楼317
3月12日
09:10
中心教学楼317
3月12日 14:00,
地点,5号教学楼1002-1
3月12日 14:00,
地点,5号教学楼1002-1


  (三)注意事项

  1.2016级北京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制学术型:理工科3年、文科2年;专业学位:2年

  2.请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看到本通知后均要进行复试确认。确认方式为:发送电子邮件至suziqi@bit.edu.cn,主题注明“考生姓名,复试专业,复试确认”字样。

  3.不能按时参加复试,务必提前与我学院联系,否则将按自动放弃处理。

  4.请考生自行携带没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5.具体的复试要求、复试考生名单随后发布。

       (四)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16年3月11日13:30—18:30。

  2.审查地点:5号教学楼1008,1011。

  3.审查事项:

  3.1统考考生需准备以下资料

  ①《北京理工大学2016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情况登记表》(http://grdms.bit.edu.cn/yjs/yanyuan/zs/ssKaosheng.do?method=initSsPrintDjb);

  ②准考证;

  ③身份证[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面上)];

  ④学历证书(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及复印件);

  ⑤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的原件);

  ⑥复试费100元人民币。

  3.2单独考试和强军计划考生:

  除3.1中材料外,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交

  ①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提交复印件);

  ②两封专家推荐信(需收取存档);

  ③满足本科毕业4年或4年以上;

  硕士或博士毕业生需提交:

  ①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原件(提交复印件);

  ②两封专家推荐信(需收取存档);

  ③满足研究生毕业2年或2年以上。

  强军计划考生年龄还需要满足35岁以下(录取当年的9月1日前)。

  3.3同等学力考生:除上述3.1中材料外还需提交

  ①在国家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一篇以上的学术论文的原件(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②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证(获得2年或2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证。

  3.4申请保留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的考生:除3.1中材料外,还需《北京理工大学保留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申请表》(由考生自行从网上下载)。

  3.5国防生:除3.1中材料外,还须填写:

  ①《国防生报考研究生审批表》并经军队主管部门同意。


  北京理工大学化工与环境学院

  20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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