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福建招生考试网 >> 考研 >> 考研简章 >> 文章正文
 
2009年华北电力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整理自:华北电力大学 2008-10-30 16:29:44
   2009年全校各专业招生总规模596名左右,其中拟接收推免生人数为招生总规模的30%左右。我校设有各种奖学金,用于奖励优秀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一)全国统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09年9月1日,下同),且补修过大学本科六门专业主干课程(需提供补修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5)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现役军人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7)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6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4、5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三)MBA联考:
    
    1、符合(一)中第1、2、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推荐免试
    
    我校招收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等院校所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接收推荐免试生条件及办法参见我校《关于接收推荐免试入学硕士研究生的办法》,预计在9月中旬左右在我校网站上公布,敬请关注。
    
    (五)“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
    
    我校是教育部指定的具有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的高校之一,2009年继续招生,具体招生人数及报考条件等,待教育部下发文件后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我校网站。
    
    二、报名
    
    (一)网上报名
    
    1、凡报考2009年硕士研究生人员(含推荐免试生、单考生、MBA联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省、市招办及报考学校网报公告,进行网上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报名时须按照规定选择报名点,规定如下:
    
    参加“单独考试”、“MBA联考”的考生,报名点必须选择保定市教育考试院。
    
    推荐免试生和在外埠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推荐学校或当地省(市、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3、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到报考点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参加“单独考试”、“MBA联考”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见网站通知),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缴费、照相。
    
    有关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缴费、照相等事宜,请于9月中旬左右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页查询。
    
    三、资格审查
    
    (一)我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并在复试时对非应届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二)单考生的资格审查在现场确认时进行。届时须向学校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已发表过的研究论文(技术报告)的原件,本单位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信和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委托培养的证明。
    
    四、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统一公布,按报名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全国统考的初试科目为四门(MBA联考两门),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其中101政治理论(199MBA联考综合能力)、外国语(201英语、203日语、299MBA联考英语)、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使用全国统一命题卷。其他科目为我校自行命题。

    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基础课(含统考数学)和专业基础课每门满分值各为150分,MBA联考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
    
    初试成绩一般在3月上旬左右公布,分数线一般在4月初公布。
    
    (二)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由我校自定,一般在4月上旬公布复试办法及名单,4月中、下旬进行复试。复试科目在3月中、下旬由考生自行从网上提交。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我校的考生(不含“MBA”联考的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五、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见当年的复试安排。
    
    六、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四类。
    
    (一)非定向(培养费由国家负担)和自筹经费(培养费由本人负担),考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二)定向(培养费由国家负担,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考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须在录取前由考生本人、定向单位与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三)委托培养(培养费由委托单位负担,毕业后回委托培养单位工作),考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须在录取前由考生本人、委托单位与我校签订委托培养协议。
    
    单考考生只能录取为委托培养,保留入学资格考生一律录取为自筹经费生。
    
    七、有关考研资料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有关入学考试初试学校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内容,考生可登录网站查询。
    
    我校研招办不提供专业课参考书,考生可直接去出版社或我校教材中心(华电二校区,电话:0312-7525176)购买。
    
    往年的部分专业课试题,考生可与校图书馆(华电一校区,电话:0312-7522884)联系。
    
    八、其它
    
    (一)硕士生的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规模数为准,招生目录中的人数仅供参考。
    
    (二)考生可登录我校网站:http://202.206.217.109/,查阅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有关信息。 
    
    (三)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为:华电一校区新图书馆B座503室
    
    联系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永华北大街619号邮政编码:071003
    
    联系电话:0312-7522636,0312-7522405(传真)
    
    联 系 人:王老师 E-MAIL:
    
    (四)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及河北省有关最新政策冲突,以新公布的为准。
  • 上一个文章:

  • 下一个文章: 没有了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资料库
    ·第三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名单
    ·2008年国家精品课程名单-哲学本科
    ·2008年国家精品课程名单-医学本科
    ·2008年国家精品课程名单-文学本科
    ·2008年国家精品课程名单-文化素质教育课程
    ·2008年国家精品课程名单-农学本科
    ·2008年国家精品课程名单-马克思主义理论课
    ·2008年国家精品课程名单-历史学本科
    ·2008年国家精品课程名单-理学本科
    ·2008年国家精品课程名单-经济学本科
    ·2008年国家精品课程名单-教育学本科
    ·2008年国家精品课程名单-管理学本科
    ·2008年国家精品课程名单-工学本科
    ·2008年国家精品课程名单-法学本科
    ·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名单(第三批)
    ·军队院校(含武警)国家精品课程(2008年
    ·网络教育国家精品课程(2008年)
    ·2008年高职高专国家精品课程
    ·2008年本科国家精品课程
    ·2008年度国家精品课程名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最新独立学院名单
    ·青海省最新独立学院名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最新独立学院名单
    ·甘肃省最新独立学院名单
    ·陕西省最新独立学院名单
    ·云南省最新独立学院名单
    ·贵州省最新独立学院名单
    ·四川省独立学院名单
    ·重庆市独立学院
    ·海南省独立学院名单(截止至08年9月)
    ·广西壮族自治区独立学院名单(截止至08年9
    ·广东省独立学院名单(截止至08年9月)
    ·湖南省独立学院名单(截止至08年9月)
    ·湖北省独立学院名单(截止至08年9月)
    ·河南省独立学院名单(截止至08年9月)
    ·山东省独立学院名单(截止至08年9月)
    ·江西省独立学院名单(截止至08年9月)
    ·福建省独立学院名单(截止至08年9月)
    ·安徽省独立学院名单(截止至08年9月)
    ·浙江省独立学院名单(截止至08年9月)
    ·江苏省独立学院名单(截止至08年9月)
    ·上海市独立学院名单(截止至08年9月)
    ·吉林省独立学院名单(截止至08年9月)
    ·辽宁省独立学院名单(截止至08年9月)
    ·内蒙古自治区独立学院名单(截止至08年9月
    ·山西省独立学院名单(截止至08年9月)
    ·河北省独立学院名单(截止至08年9月)
    ·天津市独立学院名单(截止至08年9月)
    ·北京市独立学院名单(截止至08年9月)
    ·截至2008年9月全国独立学院名单
    ·2008年具有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成
    ·福建省独立学院名单(截止2008年9月)
    ·新疆民办高校名单
    ·宁夏民办普通高校名单
    ·甘肃民办高校名单
    ·陕西民办高校名单
    ·云南民办高校名单
    ·贵州民办普通名单
    ·四川民办高校名单
    ·重庆民办普通高校名单
    ·海南民办普通高校名单
    ·广西民办普通高校名单
    ·广东民办普通高校名单
    ·湖南民办普通高校名单
    ·湖北民办普通高校名单
    ·河南民办普通高校名单
    ·山东民办普通高校名单
    ·江西民办普通高校名单
    ·安徽民办普通高校名单
    ·浙江民办普通高校名单
    ·江苏民办普通高校名单
    ·上海民办普通高校名单
    ·黑龙江民办普通高校名单
    ·吉林民办普通高校名单
    ·辽宁民办普通高校名单
    ·内蒙古民办普通高校名单
    ·山西民办普通高校名单
    ·河北民办普通高校名单
    ·天津民办高校名单
    ·福建民办普通高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