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招收攻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2014年我校继续招收国家定向培养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特殊政策。
一、报考条件
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全国统一招收硕士研究生考试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推荐免试生可申请进入本招生计划):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毕业后保证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到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同等学力考生: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后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或本科结业或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且符合报考学院有关要求(见招生专业目录)。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5、身体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报考方式与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报考方式相同,具体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页的2014年硕士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