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体检
体检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标准见《中国海洋大学2014年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
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考生入学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九、“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
详见《中国海洋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届时将根据教育部文件另行公布)。
十、学制与学费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2-3年。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我校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将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学校将按照国家和山东省的相关规定收取学费,并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等奖助政策。
十一、其他
(一)其他要求见《2014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二)各专业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将在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请及时关注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三)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四)近两年专业课试题,有需要者请与海大书店联系(联系电话:0532-8296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