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空研究院六一〇研究所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中国航空研究院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特制定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法。
一、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做好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我所研究生招生工作由分管教育的所领导任工作小组组长,复试小组由5或7人研究员级专家组成,研究生办公室全程组织协调工作。由所纪律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工作。
三、本所缺额信息一率在网上公布,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剂手续。
四、复试分三个方面进行;
1、专业综合:主要对学生进行机械设计基础的笔试,考察学生应用专业基础知识从事简单设计的能力,分值占专业复试分50%。综合考察:以专家组面谈形式,考察学生言语表达能力,交流沟通能力,学习研究潜力,思维分析能力。根据学生回答问题的情况评分,分值占专业复试分50%。
2、英语复试:英语复试三个内容,阅读理解(在规定时间内翻译一篇短文),听力、口语(英语老师与复试学生英语交谈形式),根据学生回答问题是否正确,英语语言表达能力评分,总分100分。
3、体检。
五、验证考生资格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校或院系出具的政审材料、各类获奖证书、调剂生需交调剂申请表。
我所复试成绩分数占学生录取总分30%的权重。
201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