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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体育学院2014年考研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

来源:3773.考研 2014-4-4 20:40:02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3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2014年硕士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复试录取工作组织机构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指导全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处理有关投诉和争议。

2、院(系)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各院(系) 院长(主任)任组长、总支书记任副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其职责是制定本单位及各专业(方向)的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组建专业(方向)面试小组,指导专业(方向)面试小组实施综合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

3、专业(方向)复试小组:负责制定考生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程序,并组织实施。

4、学校督查组:负责院(系)复试小组复试录取工作全过程的巡视与督查。

二、复试录取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坚持科学有效选拔原则。

3、坚持择优录取原则。

三、参加复试的初试分数要求

我校各专业复试分数线见下表:

报考学科专业门类(专业)

总 分

单  科

(满分=100分)

(满分>100分)

产业经济学

330

45

68

心理学

315

42

126

体育学

265

34

102

运动医学

285

38

114

音乐与舞蹈学

325

34

51

体育硕士

265

34

102

四、关于专业调剂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需调剂到其它专业(研究方向)参加复试,请于3月31日前向研招办提出书面申请(下载:硕士研究生校内专业研究方向调剂申请表),经批准后,可转入申请专业(研究方向)复试。未经批准或批准后不参加所属专业(研究方向)复试者,取消录取资格。考生复试录取后不得更改所报考的专业(研究方向)。

2、第一志愿未报考我校的考生,如我校部分专业(研究方向)有缺额计划,我校可根据缺额计划按1:1.2接收外校调剂生,外校调剂生必须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平台(http://yz.chsi.com.cn/yztj/)申请调剂,未经调剂平台调剂的考生不得录取。

五、复试时间、内容和形式

1.复试时间:2014年4月9~11日具体安排如下:

日期

时  间

内  容

地  点

4月9日

上午8:30-11:00

考生报到、资格审查

综合馆

上午8:30-11:00

体   检

校医院

4月9日 

下午16:00-17:30

外国语笔试

另行通知

4月10-11日

另行安排

综合面试

另行通知

2.复试内容和形式

(1) 外国语笔试

(2) 综合面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理论知识、运动技能、实验技能、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面试方式由各院系制定。

(3) 对报考运动技能类专业(方向)的考生,综合面试应突出对专项技能的考查。专项技能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3.综合面试具体要求

(1) 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

(2) 综合面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复试小组成员原则上须在复试前由抽签确定。

(3) 各综合面试小组在面试前,须有专人核查考生的复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杜绝冒名顶替。

(4) 面试结束后应向考生宣布综合面试分数。

(5) 面试情况要有专人记录,面试结束后应认真填写《武汉体育学院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并给出是否同意拟录取的明确意见。

(6) 各院(系)将签署院(系)录取意见的《武汉体育学院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录取排名表(包括电子表)于4月13日17:00前提交研招办审核。

(7) 各面试点复试过程要进行全程录像监督,面试结束后,全部录像资料交由研招办保存一年备查。

六、复试资格审查

1、学校统一组织对准予复试的考生报名资格进行核查,主要核查考生的报名信息、准考证、学历证书等。各类考生复试时须带齐以下证件:

往届本科生考生:准考证原件、学历证书和身份证件原件与复印件。

应届本科生:准考证原件、学生证和身份证件原件与复印件、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复印件(由所在学校教务处提供并加盖教务处公章),学历证书在入学时提交审查。大三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每位考生需准备一张一吋近照备用。

2、复试费:100元/生;体检费:60元/生。

七、复试成绩及总成绩的计算

1、综合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2、外语笔试单独划定合格线。

3、总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综合面试成绩。其中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综合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计算公式为:总成绩= ((政治+外语+业务课总分/3))/3×60%+复试成绩×40%

八、录取办法

1、各院(系)按学校下达给各专业(方向)的招生规模,参考考生在高校期间的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思想品德表现等综合情况,根据考生总成绩,分专业(方向)对考生进行综合排名,按计划择优录取。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① 未按规定到学校参加复试者;

②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

③ 在各环节确认存在作弊和弄虚作假者;

④ 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不符合录取要求者;

⑤ 外国语复试笔试成绩未达到学校划定的合格线者。

⑥ 专项技术(或专业技能)水平较差,院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建议不录取者。

3、关于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录取办法:

我校硕士研究生分为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体育硕士)两种学位类型,两种类型属同一层次的不同类型,两种类型的录取办法为:

⑴第一志愿报考体育硕士的考生,不可调剂到学术型硕士;

⑵第一志愿报考学术型的考生,采取以下办法录取:

①专业理论成绩优秀(可参考初试成绩),且专业技能水平优秀者,可依据考生所选学位类型录取;

②专业理论成绩优秀,专业技能水平良好者,可录取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③专业理论成绩良好,专业技能水平优秀者,可调剂录取为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④专业理论成绩与专业技能水平均未达优秀者,可申请调剂到同一专业的相近研究方向进行第二轮面试,第二轮面试仍未达优秀者,不予录取。第一轮综合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参加第二轮面试。

九、复试录取工作信息公开

    学校研究生院开辟信息公开专栏,对学校和院(系)复试录取工作方案、面试小组的复试实施细则及评分标准全面上网发布。拟录取名单、破格录取名单等必须在信息公开专栏公示且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十、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及复议

1、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各院(系)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对本单位复试结果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严肃追究违纪违规人员的责任。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纪监等部门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进行全程巡视及监察。

3、实行复议制度。对考生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院(系)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4、实行回避制度。凡有子女或亲属参加复试的教职工应主动回避招生复试工作,不得参加招生复试工作。

举报电话:  研招办电话:027-87191802  邮箱:hdongqing@wipe.edu.cn

校监察处电话:027-87191187邮箱:wtjiancha@wipe.edu.cn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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