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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医药学院2014年考研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来源:3773.考研 2014-4-4 20:32:59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3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1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的复试工作,保证生源质量,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复试组织工作

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制定分单位招生计划分配方案;制定我校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我校基础医学专业的复试工作由基础医学院按照学校要求具体组织实施,临床医学专业由研究生工作处统筹安排,复试录取结果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二、复试分数线

2014年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的录取分数线为国家(A区)分数线。

三、调剂

(一)调剂原则

考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调剂: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二)调剂程序

1、考生必须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申请。

2、校研究生工作处查看调剂考生材料,通知合格考生参加复试,并通知考生网上确认。

四、复试

(一)资格审核

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湖北医药学院201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核表》(见附件1)、加盖有效公章的原毕业院校或档案所在地开具的大学成绩单复印件1张、本人一寸照片4张;

2、应届生需学生证。往届考生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请统一复印在A4纸上,复印件右上角写上姓名和准考证号;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如报告未出,可提供该报告的申请表复印件),查询方法见学信网(教育部学信中心网http://www.chsi.cn/)。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能参加复试。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英语能力测试、专业技能考试(基础医学的考生考核基本实验技能,临床医学的考生考核基本临床技能)、综合面试和心理健康测试。

1、专业课笔试:专业课笔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掌握情况,专业课笔试由我校自行命题、阅卷,考试时间为40分钟,满分为50分,专业课笔试考核范围在发布复试通知时一并对外发布。

考试时间:4月9日上午8:10-8:50

考试地点:见复试通知

  2、英语能力测试:英语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英语综合能力运用情况,考试时间为30分钟,满分为20分。

考试时间:4月9日上午9:00-9:30

考试地点:同上

3、专业技能考试:临床医学专业考生,参加临床技能考试。临床技能考试内容共涉及15个左右临床技能操作内容(穿衣、消毒、清创、缝合等),临床技能考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实际操作水平,考试时间为每人20分钟,满分为30分。

考试时间:4月9日上午9:50-11:50

考试地点:见复试通知

4、综合面试:综合面试主要考查学生的专业态度、思维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考官由招生的硕士研究生导师担任,设主考官1名。面试方式主要是考官提问、考生现场回答的形式进行。综合面试结果采用议定的方式,由主考官征求全体考官建议,分别给出建议成绩:优先录取、录取和待定三类成绩。

考试时间:4月9日下午14:30-17:30

考试地点:见复试通知

侯考地点:见复试通知

5、心理健康测试:心理健康测试主要考查学生的心理素质、人格和性格,采取网络测评的方式,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同等条件下,心理素质好的学生将被优先录取。

考试时间:4月9日下午17:30-18:00

考试地点:湖北医药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中心

    6、基础医学专业考生,由基础医学院制定具体考核内容。

4月9日,考生到达考场时,手机由工作人员统一进行保管,考试结束时,由工作人员统一归还给考生。临床技能考核和综合面试考试过程中,学生统一在候考室集中。

五、成绩核算

在学生的总评成绩中,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

考生总评成绩=(初试总分/5)×0.6+复试总成绩×0.4。

复试结束后,校研究生工作处参考学生报考意向,结合考生总评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带教导师建议名单,完成双向选择,校研究生工作处将结果报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同等学力的加试成绩不计入总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1、4月1日公布复试人员名单,4月8日下午2:30报道,4月9日复试。报道地址:湖北省十堰市人民南路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工作处,联系电话:8878351,8878051。

2、复试考生到湖北医药学院财务处交复试费100元,凭收据资格审查。

3、体检:4月8日下午,考生凭准考证到我校医务室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交研究生工作处。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4、4月中旬在湖北医药学院校园网上公示复试成绩及录取结果。

七、学费标准及奖助金体系

学生学费标准、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及普通奖学金等奖助金的发放均按照学校有关文件执行。基础医学专业的学生除了每年享受与学费等额的学业奖学金外,还有条件享受其它各类奖助金;临床医学专业的学生按复试总成绩确定获得第一年学业奖学金的人数,第二年之后按学校有关文件实行学业奖学金评审。

八、复试的监督和申述渠道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教监厅〔2013〕2号)文件精神,我校研究生复试工作坚持监督与复议制度。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公开招生录取信息,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并在公示期内接受考生的举报和申诉,对举报和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举报电话:0719-8878051;0719-8878351;0719-889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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