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原则及实施办法:
一) 复试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① 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按报考专业及研究方向分别命题,由土木、建管系统一组织考试。
②面试 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以备核查.面试可采取口试、笔试或两者兼而有之的方式,面试按满分100分给出评分。
二) 资格审查 复试期间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定在3月18日下午13:00-14:00,考生届时须按清华招办的要求带齐相关材料到土木馆(六教以北)一楼研究生教学办公室101D进行资审,并按学校规定由考生通过网上缴费平台在复试前缴纳100元复试费。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以及未缴纳复试费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
三) 录取 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专业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