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考研复试时间复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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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自:招生考试网 2009-2-2 22:03:18 |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招生单位认为必要时,可再次复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一、复试时间 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2009年5月上旬前完成。 二、复试内容 包括英语口语、专业基础知识及应用、专业技能的掌握、政治思想、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的考试与考察。 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不含“MBA”和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一律加试。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提醒: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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