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复试资格线现已公布,按照分数线要求,我校部分专业尚有一定数量的空缺名额,需要接受调剂考生。现将我校2011年调剂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剂要求及程序
1、成绩要求:考生成绩(单科、总分)需达到国家2011年复试最低控制线(A类地区)要求;
2、专业要求:申请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需与申请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
3、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初试科目中未设置数学的考生,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需在复试中加试数学;
4、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它要求;
5、凡调剂考生,均需登陆研招网( http://yz.chsi.com.cn/ ),待调剂系统开通后(4月2日正式开通),填报(补填)调剂志愿并确认;
6、我校将在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后及时通知考生并安排复试;
二、优惠政策
1、调剂专业均有一定公费指标;
2、所有录取研究生(联合、委托培养生除外)均享受3000元/年基础奖学金;
3、按考研成绩(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排名确定优秀奖学金获得者,奖励金额1000元/人;
4、按考研单科成绩设置单项奖学金,奖励英语、数学等单科优秀者,奖励金额1000元/人;
5、所有奖学金及公费指标每年评定一次。
三、接收调剂专业
详细见附件(一)。
四、特别提示
1、考生必须网上回复是否同意参加我校复试,未在网上确认“接受复试通知”,将不能被我校设为“待录取”状态,我校将无法录取(下载不了数据)。
2、考生上网填报调剂志愿或修改调剂志愿48小时以内,不能再次修改。
3、考生一旦参加了我校复试并被我校设置为“待录取”,而且接受了我校的“待录取”,未经我校同意,不能再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也不能被第一志愿单位补录。非经双方协商同意,我校和考生均不能单方面取消“待录取”。在调剂工作结束后,接受“待录取”的考生经教育部审查合格,将被正式录取。也就是说:
(1)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结束后,如果符合录取条件,将被我校设置“待录取”标记;
(2)考生必须在我校要求的时限内答复是否接受待录取,否则我校可随时解除“待录取”标记;
(3)一旦考生同意“待录取”,在未征得我校允许的情况下,不能再接受其它单位“待录取”。
4、我校的调剂工作主要由各学院负责,请考生按照附件一列出的联系方式咨询调剂要求和步骤。
5、我校未委托任何组织和个人代理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我校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进行调剂、复试、录取工作。请考生按照本公告提供的联系方式与我校相关学院及研招办直接联系,谨防上当受骗。
五、通信地址
学校代码:10495
学校名称:武汉纺织大学
学校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纺织路一号
邮编:420073
研究生处网址:http://gs.wtu.edu.cn
学院网址:http://www.wtu.edu.cn
研究生招办Email:
联系电话:027—63101818, 027-87611577(兼传真)
市内乘车路线:乘坐538、572、583、586、590、739、810、811、901路公交车纺织路站下车即到。
附:武汉纺织大学2011年接收调剂专业目录表
院、所 专业名称、代码 联系人 备注
001 纺织与材料学院/新型纺织材料绿色加工及其功能化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纺织工程(082101) 吴老师
13297978889
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082102)
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082103)
计算机应用技术(081203)
003 服装学院
014 湖北省服饰艺术与文化中心 服装设计与工程(082104) 黄老师
027-87181099
004人文社科学院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030501) 胡老师
15527022612
思想政治教育(030505)
005机电工程学院 机械电子工程(080202) 莫老师
13995657137
机械设计及理论(080203)
006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物理电子学(077301) 彭老师
027-62831910
007计算机科学学院 计算机应用技术(077403) 朱老师
13986197387
008化学工程学院 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082103) 张老师
13476047425
物理化学(070304)
009经济管理学院 管理科学与工程(087100) 刘老师
13477075283
企业管理(120202)
010环境与城建学院 环境工程(077502) 邹老师
13072779273
李老师
13476070175
011理学院 计算机应用技术(077403) 唐老师
13277032902
物理电子学(077301)
012环境科学研究所/ 纺织印染清洁生产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环境工程(083002) 张老师
15337236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