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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来源:中国政法大学 2011-4-7 9:35:32 【字体:小 大】

 1.中国政法大学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已网上公布)。
  2.复试程序、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复试程序:考生首先到所报专业所属学院复试报到,接受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考生,查询具体复试时间和地点安排;根据具体的安排,参加外语听力、口试,以及专业课笔试、口试。根据安排,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
  复试时间:4月9日—4月13日
  复试通知书下载时间:4月2日17:00以后
  复试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教学楼。
  注:中欧法学院考生在北京市昌平区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参加复试。
  3.复试比例: 120%左右。
  各专业具体复试比例根据上线生源情况确定。
  4.复试考核方式:
  笔试按照《中国政法大学201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科目命题,内容不超出公布的参考书目。专业课笔试时间为2小时,试题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加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题满分为100分,及格分为60分。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详见我校网站通知。
  面试考查笔试时无法考查的内容,重点是对考生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的考查,如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举止和礼仪等的考核。
  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由外国语学院统一组织。外国语听力测试考试时间为30分钟,卷面分为50分。外语口试小组由2名教师组成,口试分值50分。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的具体方法
  通过对拟复试考生的档案调取,进行政审和道德品质考核。
  6. 复试考生的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对复试考生的加分原则和依据。
  1)复试考生的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
  复试考生的成绩由相关学院专业导师组根据考生复试情况评定。
  计算方法:复试成绩(100分)=专业课笔试成绩(40分)+专业课口试成绩(40分)+外国语成绩(20分)
  注:中欧法学院考生复试成绩(100分)=外国语成绩(20分)+专业笔试成绩(50分)+专业面试成绩(30分)
  2)复试成绩未达到60分,认定复试成绩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单科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对复试考生的加分原则和依据: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在正式公开刊物上独立发表1篇以上该专业学术论文,或为第一作者,或与人合著出版学术著作,且为第一著作人的考生,经向所在学院复试工作小组申请,经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审核同意,可在复试专业口试成绩中加分,加分不超过50分。
  论文和著作须为2011年2月之前正式发表的,且须于复试报到时提供原件。获准加分的考生名单及证明材料须向全体考生公布,并将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报研究生院备案。
  7.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
  拟录取总成绩(100分)=初试成绩(60分)+复试成绩(40分)
  注:中欧法学院双硕士项目研究生拟录取总成绩(100分)=初试成绩(50分)+复试成绩(50分)
  8.线下生复试的原则和条件
  生源充足专业一律不允许破格。对初试某一单科成绩略低于我校分数线,但总分在本专业考生中成绩名列前茅的,或总分略低于我校分数线,但具有重大科研成果,或有突出培养潜质的考生,经考生提出申请,学院专业复试小组审查同意,学院可向学校申请破格复试该考生。对不符合“国家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考生不得破格复试。
  9.复试名单于4月2日17:00以后,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拟录取名单于4月20日左右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网址:http://gate.cupl.edu.cn/yzb
  10.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由校纪委全程监督。
  11.考生咨询电话
  考生接待电话:010-58908070
  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10-58909068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219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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