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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来源:中央民族大学 2011-4-14 9:38:45 【字体:小 大】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

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根据中央民族大学研招办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法学院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加复试考生范围

1、达到201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第一志愿报考法学院的考生;

2、经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收到法学院发出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

3、达到下列条件的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政治、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 30 分,业务课单科成绩不低于 70 分,总分不低于 260

所有参与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复试,未进行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我院将于410日公布复试名单。

我校研究生院分配给法学院各专业招生名额如下:

  

   

已接收推免生

拟招生人数

(最终录取人数会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调整)

法学院

法律史

0

3

法学院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1

7

法学院

民商法学

4

20

法学院

经济法学

2

10

法学院

★民族法学

0

2

法学院

法律硕士(非法学)

1

30

法学院

法律硕士(法学)

0

30

各专业复试差额比例如下:

专业

复试差额比例

民商法

11.4

经济法

12.5

民族法

13

法律史

13

宪法与行政法

12

法律硕士

12

法律硕士(法学)

12

 

二、报考资格审查

1、考生的学历情况须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最迟于201191日取得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20101114日前获得毕业证书)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1191日),提交至少两篇在公开刊物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的人员,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资格报考;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本科生不能以应届本科毕业生资格报考,须达到上述第(3)所列条件。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2、交验材料

考生按以下类别携带相关证件及证书原件交法学院查验,并留存复印件。材料提交地点:北智楼607办公室。

 

考生学历类别

重点查验

留存材料

招生院系留存

交研招办

获得本科学历考生

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毕业证书复印件

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一份

1、《报考信息核对表》(核查人须此表的右下方写上“已验证,核查通过”字样,并签名。

2、学术型定向委培考生的协议书一式三份及考生身份证复印件,专业学位型定向委培生的单位同意定向委培的证明

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学生证的注册信息

学生证(含注册页)复印件

同等学力考生

大专生的毕业证;

本科结业生的结业证;

成教应届生的学生证

大专生毕业证复印件和至少两篇在公开刊物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本科结业生的结业证复印件

成教应届生学生证(含注册页)复印件

*《报考信息核对表》在复试开始前由研招办统一打印发各院系,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协议书由考生在研究生院网站上下载

法学院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及成绩,不得录取。

 

三、复试的考试形式

考试形式为面试+笔试+外语测试,均为百分制。

面试考试时间1030分钟/考生。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专业知识基础、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以及道德修养和心理素质等。

笔试时间3个小时。民族法专业考试民族法学;法律史专业考试法律史;民商法专业考试民法、商法;经济法专业考试经济法;宪法行政法专业考试宪法、行政法;法律硕士、法律硕士(法学)专业考试刑法、民法。不指定参考书。

外语测试时间2小时。考试形式为四六级听力+阅读笔试测试。

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3小时,为百分制。

 

四、复试成绩

1、考生各复试项目的单项得分要同时满足以下要求,否则不予录取。

1)专业复试(面试、笔试)各项成绩不低于60分。

2)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成绩每科不低于60分。

3)外语测试成绩不低于60分。

2、考生最终成绩的计算

计算最终成绩时,对第一志愿过线考生和其他考生使用不同的复试成绩权重。

1)第一志愿过线考生(复试成绩权重值为50%):

考生最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5×初试成绩权重值+复试总分(换算为百分制)×复试成绩权重值

2)其他考生(复试成绩权重值100%):

考生最终成绩(百分制)=复试总分(换算为百分制)×复试成绩权重值

 

五、关于录取

1、录取原则

1)按需招生、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2)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过线考生,剩余名额用于其他考生的录取。

2、录取办法

各专业优先对第一志愿过线考生按最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剩余名额对其他考生按最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我校2011年民族骨干计划硕士招生名额为100人。

 对于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录取分两个步骤,由我校研招办具体执行:

 第一步:在同一省区内,根据考生最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分省名额进行录取;

 第二步:第一步录取后,如个别省区的计划有剩余,将剩余计划按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不再区分生源省区),直至完成招生计划。

 民族骨干计划生复试时不用交定向协议书,待拟录取名单公布后由研招办统一办理。

3、公布录取名单

录取名单在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http://grs.muc.edu.cn

 

六、复试时间、地点等安排

1、法学院复试安排总体如下:

48   截止接收调剂申请;

410  向进入复试考生发布复试通知(对调剂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发布);

414日(周四)至15日(周五)报到验证;

415日(周五)晚1900——2200专业笔试;

416日(周六)各学术型法学专业面试;

416日(周六)晚1900——2100英语测试;

417日(周日)法律硕士、法律硕士(法学)专业面试。

2、各专业具体如下:

经济法:

复试项目

时间

地点

备注

专业笔试

415日晚1900

北智楼、南睿楼

具体地点报到时通知

专业面试

416日上午800

北智楼、南睿楼

具体地点报到时通知

外语测试

416日晚1900

文华楼十层

具体地点报到时通知

宪法与行政法:

复试项目

时间

地点

备注

专业笔试

415日晚1900

北智楼、南睿楼

具体地点报到时通知

专业面试

 416日上午800

北智楼、南睿楼

具体地点报到时通知

外语测试

416日晚1900

文华楼十层

具体地点报到时通知

民商法:

复试项目

时间

地点

备注

专业笔试

415日晚190

北智楼、南睿楼

具体地点报到时通知

专业面试

416日上午800

北智楼、南睿楼

具体地点报到时通知

外语测试

416日晚1900

文华楼十层

具体地点报到时通知

法律史:

复试项目

时间

地点

备注

专业笔试

415日晚1900

北智楼、南睿楼

具体地点报到时通知

专业面试

416日上午800

北智楼、南睿楼

具体地点报到时通知

外语测试

416日晚1900

文华楼十层

具体地点报到时通知

民族法:

复试项目

时间

地点

备注

专业笔试

415日晚1900

北智楼、南睿楼

具体地点报到时通知

专业面试

416日上午800

北智楼、南睿楼

具体地点报到时通知

外语测试

416日晚1900

文华楼十层

具体地点报到时通知

 

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

复试项目

时间

地点

备注

专业笔试

415日晚1900

北智楼、南睿楼

具体地点报到时通知

专业面试

417日上午800

北智楼、南睿楼

具体地点报到时通知

外语测试

416日晚1900

文华楼十层

具体地点报到时通知

七、复试录取结果复议

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公布2日内向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人员进行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于收到法学院复议结果后2日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复试咨询电话:

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010-68932661

复试监督举报电话

中央民族大学纪检电话:68939003

    中央民族大学研招办电话:68932544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82837219

 

八、其他事项

1、根据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硕士生复试收费标准为100/考生,复试报到时收取。

2、复试时不安排统一体检,新生入学三个月内为入学资格审查期,届时进行新生体格检查,对于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3、法律硕士、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费:13000//人。

4、学术型专业奖学金执行学校相关规定。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

20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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