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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系2013年考研录取工作

来源:华中科技大学 2013-3-8 15:26:10
录取工作(3月20日—4月2日)
  1.录取原则:
  (1)根据初试和复试总成绩计算办法,严格按考生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为:初试成绩(折成60%)+复试成绩(折成40%)+加能绩考核的奖励分。
  (2)按学校规定,参加“大学生自愿服务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计划”并完成服务期、考核合格的志愿者,符合报考条件,在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的政策;在同等条件下招生单位优先录取。在报考时须出具全国大学生自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颁发的《大学生自愿服务西部计划自愿服务证》、《自愿服务鉴定书》、服务单位证明和《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服务期满考核等次证书》。
  (3)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复试成绩不合格者(若复试成绩以100分算,即低于60分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同等学历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即低于60分者),均不予录取。
  (4)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复试和录取。
  2.录取时间安排:
  (1)公布并公示考生复试成绩、总成绩排序、拟录取名单。
  (2)公布本单位硕士新生的奖学金申请和评定工作。
  3.3月20日,导师、学生与学校签订《录取协议书》。
  4.4月2日,向研究生院提交初步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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