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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航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2013考研复试面试安排

来源: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13-3-15 10:03:10

一、复试基本条件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数学学科,满足理学复试线的上线学生,(总分300分,政治/英语45分,业务课一/业务科二 80分)。
  2、收到我院复试通知的调剂生。  
  2013年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将侧重对专业能力、逻辑分析、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的考查。复试将采取面试的形式,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拟录取考生复试成绩需合格。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得录取。
  
  二、资格审查
  2013 年3 月27日(周三)下午2:30-5:00点在北航教学区主楼主321对所有考生(包括调剂生)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参加复试。
  资格审查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复试通知书(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下载,无须盖研招办公章),调剂考生可以无复试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初试成绩单;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一份身份证件正反面的复印件,复印件纸型为A4纸,身份证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3)交纳复试费100元。
  (4)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本人学生证,还需携带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毕业证书需于新生开学报到时向学院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5)往届生需携带以下各类材料:a. 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b. 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需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6)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全国统考考生,还需提供符合其报考资格要求的各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需要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的主干课程。  
  (7)凡提交的报考信息需与本人实际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8)现役军人(非强军计划考生的现役军人均录取为委托培养类别)、国防生(均录取为委托培养类别)、委托培养生、定向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或者强军计划考生)以及需保留入学资格等类型考生,均需书面向学院说明情况,并需与我校签署相关协议书。被录取的定向、委托培养考生均不转人事档案、户口等,不参与我校培养机制改革,我校不负责就业派遣。  
  (9)我校所有被调剂录取的考生均需缴纳学费。  
  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特别注意 :所需复印材料务必用 A4 纸复印)  
  联系人:谭老师 联系电话:010-82317930 地点:北航教学区主楼317
  
  三、 复试相关
  (一)时间安排:
  1) 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3月27日(周三); 下午:14:30-16:30;地点:北航教学区主楼主321
  2) 面试 时间:2013年3月28(周四)下午2:00开始; 地点:另行通知
  
  (二)复试满分成绩: 300分 = 专业基础100分+专业综合100分+专业外语100分
  
  (三)复试流程:
  1) 考生用英语口述个人基本情况、兴趣、学习情况等,面试小组老师就考生基本情况用英语提问,考生用英语回答问题。
  2) 面试小组老师就基础理论及其应用提问,学生回答问题。
  3) 问答结束后,考生退场,面试老师根据考核要求和面试情况,对考生进行评分。
  4) 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面试老师根据总体情况,对所有考生进行综合评估和比较,给出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得录取。
  
  四、录取
  拟录取原则: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拟录取考生成绩需合格。
  拟录取结果将于复试后次日公布,考生请于3月29日下午16:00到北航教学区主317南侧专栏查看拟录取结果。拟录取的考生到主317室领取《政审表》、《协议书》等材料。
  
  五、其它
  1) 拟录取考生双向选择指导教师,4月1日前将《报考导师登记表》返回主317。
  2) 已于2012年9月参加了我校免试生复试的拟录取考生,不再参加此次统考生复试。

  拟录取考生的体检安排在入学时进行。未尽事宜参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相关规定,其它与复试相关事项请与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

                         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四日

  注:复试流程
  统考生:资格审查 → 面试 → 公布拟录取名单 → 领取拟录取相关材料
  调剂生:提交调剂申请→ 公布调剂生复试名单 → 资格审查 → 面试 → 公布录取名单 → 领取拟录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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