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外国语学院2013考研复试录取 |
来源: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13-3-15 18:10:33 |
一、复试原则 复试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侧重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查。 二、复试分数线及名额确定办法 各专业成绩达到以下分数线的考生可参加复试:总分≥355,外国语、政治理论≥55,业务课≥85。 各专业招生规模减去推免生名额后为统考考生名额。参照学校当年划定的复试资格分数线,按照110%的比例分专业进行差额复试。 三、复试形式和内容 1.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1)笔试:主要考察英汉两种语言的互译能力与写作能力,作文主要考察就某一特定主题阐述独立观点的能力,不允许使用任何形式的词典。计150分,时间120分钟。 (2)口试:口试主要考察外语口语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结构,并根据所阅读的短文进行自由问答。口试时间15-20分钟,计150分。 (3)复试总分为300分。 2.俄语语言文学 (1)笔试:主要考察俄语基础知识、俄汉两种语言的互译和交际运用能力,不允许使用任何形式的词典。计150分,时间120分钟。 (2)口试:主要考察俄语口语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结构。口试时间15-20分钟,计150分。 (3)复试总分为300分。 3.翻译硕士(英语笔译) (1)笔试:主要考察英汉两种语言的互译能力与写作能力,作文主要考察就某一特定主题阐述独立观点的能力,不允许使用任何形式的词典。计150分,时间120分钟。 (2)口试:口试主要考察外语口语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结构,并根据所阅读的短文进行自由问答。口试时间15-20分钟,计150分。 (3)复试总分为300分。 四、复试教师组成 面试小组由学院相关学科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或硕士生导师组成,每个小组3-5人。 五、录取办法及奖学金 1.复试成绩总分与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根据各专业招生名额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将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60%。总成绩算法为:总成绩=初试成绩÷5×0.6+复试成绩÷3×0.4。 2.奖学金:根据学校研招办当年下发的奖学金名额,参照各专业招生名额及推免生和统考生比例分配奖学金名额。 3.结果公示:复试结果经学院核定后在学院公告栏公示3天,无异议后上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六、时间安排 1.学术型:笔试3月27号(周三)上午8:30,北航学院路教校区主201教室;面试3月27号(周三)下午12:30,北航如心楼806教室签到。交验相关材料,届时通知口试的具体地点和顺序。 2.翻译硕士:笔试3月27号(周三)上午8:30,北航学院路教学区主201教室;面试3月27号(周三)下午12:30,北航如心楼806教室签到。交验相关材料,届时通知口试的具体地点和顺序。 七、资格审查 考生在复试时除复试通知书(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下载,无须盖研招办公章)外,还须携带以下材料,材料齐全方可进入复试: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一份身份证件正反面的复印件,复印件纸型为A4纸,身份证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2)交纳复试费100元。 (3)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本人学生证,还需携带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毕业证书需于新生开学报到时向学院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4)往届生需携带以下各类材料:a.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b.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需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全国统考考生,还需提供符合其报考资格要求的各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需要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的主干课程。 (6)凡提交的报考信息需与本人实际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7)现役军人(非强军计划考生的现役军人均录取为委托培养类别)、国防生(均录取为委托培养类别)、委托培养生、定向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或者强军计划考生)以及需保留入学资格等类型考生,均需书面向学院说明情况,并需与我校签署相关协议书。被录取的定向、委托培养考生均不转人事档案、户口等,不参与我校培养机制改革,我校不负责就业派遣。 (8)我校所有被调剂录取的考生均需缴纳学费。 八、手续办理 (1)所有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考生需参加政审,政审不合格考生取消录取资格。拟录取考生体检将在开学后进行。学籍学历有问题的考生被学院拟录取后需提交相应的证明,否则不予录取,具体要求与名单由学院通知。 (2)录取类别为自筹经费、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考生,需按要求签定自筹经费协议或定向、委培协议;录取类别为非定向或自筹经费考生的调档函将于6月份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2年3月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