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文与经法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张近乐
副组长:鲁卫平 丁社教
成 员:田建国 张翠仙
二、复试流程
1、心理测试笔试:
时间:2013年3月25日上午9:00-10:30
地点:教学东楼B102,教学东楼B104
心理测试面试:
时间:2013年3月25日上午10:40~~
地点:人文与经法学院3楼317室
2、资格审查及政审
时间:2013年3月25日
地点:人文与经法学院1楼113室、117室、119室
3、外语水平测试(非英语类)
时间:2013年3月26日上午8:30-10:30
地点:教学东楼B102
4、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非英语类):
时间:2013年3月26日上午10:40-12:00
地点:教学东楼C308、教学东楼C312、教学东楼C210
5、专业笔试:
时间:2013年3月26日下午2:00-5:00
地点:A组教学东楼B106,B组教学东楼B108
6、综合面试:
西方经济学:
面试时间:2013年3月27日上午8:30
面试地点:长安校区人文与经法学院楼101室
产业经济学、区域经济学、国防经济学:
面试时间:2013年3月27日上午8:30
面试地点:长安校区人文与经法学院楼201室
宪法学和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
面试时间:2013年3月27日上午9:00
面试地点:长安校区人文与经法学院202室
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政治学理论:
面试时间:2013年3月 27日上午 9:00
面试地点:长安校区人文与经法学院330室
行政管理、社会保障、公共经济学:
面试时间:2013年3月27日上午9:00
面试地点:长安校区人文与经法学院332室
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面试时间:2013年3月27日 上午8:30
面试地点:长安校区人文与经法学院楼301室
艺术学:
面试时间:2013年3月27日上午 9:00
面试地点:长安校区人文与经法学院楼328室
高等教育学:
面试时间:2013年3月27 日上午9:30
面试地点:长安校区党政办公楼225室
体育教育训练学:
面试时间:2013年3月27 日上午10:30
面试地点:长安校区体育部研究生教学办公室
外语专业学位组:
面试时间:2013年3月27 日上午8:30
面试地点:长安校区人文与经法学院1楼108室
7、体检:
体检时间:2013年3月27日下午1:30
体检地点:长安校区校医院
三、各二级学科招生情况:
2013年各二级学科招生情况:
二级学科名称 计划招生人数 已免推人数 参加复试人数 需录取人数 备注
西方经济学 5 1 5 4
产业经济学 5 2 7 3
区域经济学 4 1 5 3
国防经济 4 1 1 3
宪法学和行政法学 3 1 1 2
民商法学 3 1 1 2
经济法学 4 2 8 2
政治学理论 2 2 2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4 6 4
思想政治教育 4 4 4
高等教育学 4 5 4
体育教育训练学 4 3 1 1
英语语言文学 4 1 1 3
外国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 12 4 8 8
艺术学 3 3 3
行政管理 4 8 4
社会保障 2 1 0 1
公共经济学 2 0 2
英语笔译 15(应届4) 1(应届) 27 14(应届2)
英语口译 4 4 4
合计 92 19 97 73
四、人文与经法学院复试工作及基本要求:
1、人文与经法学院复试成绩基本要求: 报考学科 总分 基本要求 单科基本要求
政治、外语 业务1、2课
经济学 325 50 80
法 学 325 45 75
教育学 320 55 170
体育教育训练学 290 45 170
文学(不含艺术学) 325 50 80
艺术学理论 310 40 75
公共管理 345 55 85
翻译硕士 335 50 95
2、资格审查及政审要求
拟参加复试的考生,每位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由学院根据《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资格审查表》审核考生,往届生、同等学力考试于3月25-29日到研究生院招办进行资格审核。同时要求考生在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下载栏目下载《2013研究生复试政审表》,填写相关内容后,由档案所在单位对本人的政治表现做出鉴定,并加盖公章。
五、本次复试将严格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及程序进行,考生必须按程序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参加规定科目的复试。未按规定参加复试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
六、考生3月27日领取一份体检表,请于3月27日下午到长安校区医院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体检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七、考生总成绩权重:
(1)复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复试成绩=英语水平测试×30%+专业知识笔试×30%+综合素质面试×40%
(2)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百分制)×60%+复试成绩×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