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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软件研究所2013考研复试方式和内容

来源:中科院 2013-3-21 14:09:00
根据我所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成绩统计情况及招生计划数,经所教育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我所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分数基本要求及复试规程公布如下:

  一、复试基本分数线

 

学科门类 政治 英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初试总分
工学[08] 50 45 90 90 320
工程硕士[0852] 50 50 85 85 325

  总分不低于315分(政治>=50、英语>=45、业务课均>=85分)的工学考生,有资格调剂到工程硕士参加复试。

  二、复试考生与分组
  凡报考我所且达到我所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有资格参加复试(复试名单见附件1)。考生将按如下分组进行差额复试:
  A组:报考“计算机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及“可信计算与信息保障”的考生;
  B组:报考“基础软件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含互联网实验室)”的考生;
  C组:报考“人机交互技术和智能信息处理实验室”和“并行软件与计算科学实验室”的考生;
  D组:报考“软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考生;
  E组:报考“综合信息系统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的考生;
  F组: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
  个别因报考方向考生较多而调剂专业或方向的考生,按调剂后的方向分组参加复试。

  三、资格审查与复试材料
  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邮件通知)来软件所参加复试,复试报到时须提交以下材料,接受报考资格审查: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2.毕业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存档单位公章);
  4.一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体检用);
  5.《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政治审查表》(附件2);
  6.《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附件3)
  7.《硕博连读申请表》(附件4,拟硕博连读的考生提交)
  另,每人准备一份个人情况介绍的ppt文档(5分钟),在规定的时间内发至wangxuan@iscas.ac.cn,文件名为“复试组编号 + 考生编号后三位 + 姓名”。

  四、复试方式和内容
  1.差额复试:报考学术型硕士的考生,将分组进行差额复试,复试与录取比约为1.2:1;报考专业硕士学位的考生,全所统一进行差额复试,优先录取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
  2.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品德考核等。复试主要方式有笔试和面试。
  1)笔试 
  专业笔试,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各复试组可根据情况增加上机实践考核,分数计入笔试成绩。笔试采取百分制,低于60分为不合格。考试时间2小时左右。
  2)面试 
  面试主要对考生的英语听说能力、思维能力、专业知识结构、个人素质、科研潜力、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为20分钟左右。
  面试计分采取百分制,其中英语听说能力满分25分,综合素质满分75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分,取平均值为考生得分。
  3)体检
  体检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进行。

  五、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笔试(含上机考核成绩)成绩×60%+面试成绩×40%。
  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和相关实践中表现特别突出者,经复试小组提议(附说明材料),所教育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
  思想品德考核(调阅考生档案或政审)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有严重违纪记录的即视为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六、拟录取
  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 /5×60%+ 复试成绩×40% 
  各组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择优进行拟录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拟录取硕博连读生。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均不予录取: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体检不合格;
  复试成绩不合格;
  复试过程中,笔试(含上机考核)成绩或面试成绩不合格。
  报考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没有接受报考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录取。 
  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在软件所网页上进行公示。

  七、监督和复议 
  实行信息公布制度。有关复试的主要信息(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在我所网页上进行公布,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
  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在复试结果公布后 3天内向软件所研究生部提出书面申诉,经调查属实的由所教育领导小组组织复议,并在一周内将复议结果书面通知考生本人。
  软件研究所招生监督电话:010--62661011;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8256714;

  八、其它
  考生参加复试往返路费及在京食宿费、复试体检费需自理。软件所地理位置示意图、软件所周边招待所情况等信息可在软件所主页上查看。
   
  联系电话:010---62561196  李老师、  王老师
  传 真 号:010---62661032
  E-mail地址:wangxuan@iscas.ac.cn 
  通信地址:北京中关村南四街4号 软件所研究生部(邮编:100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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