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学院2013年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本着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我院将严格按照《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组织相关复试工作,并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陆宇平 副组长:王志瑾
二、院系专业复试线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总分 |
政治理论 |
外国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070802 |
空间物理学 |
290 |
40 |
40 |
60 |
60 |
081001 |
通信与信息系统 |
318 |
40 |
40 |
60 |
60 |
081105 |
导航、制导与控制 |
325 |
40 |
40 |
60 |
60 |
082501 |
飞行器设计 |
307 |
40 |
40 |
60 |
60 |
082504 |
人机与环境工程 |
291 |
40 |
40 |
60 |
60 |
085208 |
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学位) |
360 |
40 |
40 |
60 |
60 |
085210 |
控制工程 (专业学位) |
305 |
40 |
40 |
60 |
60 |
085233 |
航天工程 (专业学位) |
308 |
40 |
40 |
60 |
60 |
三、复试形式、内容和要求
复试包括以下二部分:(1) 专业课笔试 (2) 综合面试
专业课笔试: 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50分。
综合面试: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和专业知识、综合素质测试。其中外语听力、外语口语水平测试成绩满分为50分,专业知识、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四、复试资格审查
1、统考生:(1)准考证;(2)复试通知书;(3)学历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补验);(4)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原件(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5)CET4或CET6成绩单复印件(如有)。
2、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成人教育应届本科):除提交上述1中材料外还应验证(1)英语四级证书原件或成绩通知单原件;(2)本科相应专业8门以上主干课成绩单(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并满足专科毕业两年或两年以上(即2011年9月以前大专毕业)。
3、单独考试考生(包括强军生):除1中材料外,还须(1)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原件;(2)满足本科毕业四年或四年以上(即2009年9月以前大学本科毕业参加工作)。
4. 国防生:在提交1中的材料同时,还需提交选培办签字盖章的《国防生报考研究生审批表》;
5.航奖生:在提交1中的材料同时,还需提交航奖单位同意报考研究生证明。
6. 复试考生需交纳80元/人的复试费,由学院收取;体检费30元/人,体检时由校医院收取。
五、拟录取原则
1、复试合格;
2、以综合成绩排名为依据。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
六、复试阶段各环节安排
|
专业 |
时间 |
地点 |
考试科目 |
报到 资格审核 |
所有专业 |
2013年4月11日 2:00-5:00 |
南航明故宫校区3号楼211室 |
|
体检 |
所有专业 |
2013年4月12日上午 |
明故宫校区医院 |
|
专业课笔试 |
通信与信息系统 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学位) |
2013年4月12日 14:00-17:00 |
地点另行通知 |
540通信原理 |
导航、制导与控制 控制工程(专业学位) |
明故宫校区18号楼229室 |
599微机原理及应用 |
飞行器设计 航天工程(专业学位) |
588航天技术基础 |
空间物理学 人机与环境工程 航天工程(专业学位) |
地点另行通知 |
545电子线路 |
地点另行通知 |
546电磁场理论 |
面试 |
通信与信息系统 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学位) |
2013年4月13日 9:00-11:30 |
明故宫校区3号楼214室 |
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和专业知识、综合素质测试 |
导航、制导与控制 控制工程(专业学位) |
2013年4月13日 9:00-15:00 |
明故宫校区3号楼211室 |
飞行器设计 航天工程(专业学位) |
2012年4月13日 14:00-17 :00 |
明故宫校区3号楼214室 |
空间物理学 人机与环境工程 |
2012年4月14日 9:00-12:00 |
明故宫校区3号楼211室 |
注:请各位考生在研究生院网站考生查询系统中查询是否有复试资格,确认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尽快登陆南航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graduate.nuaa.edu.cn/zsjz/kscjquery.asp选择加试科目,不选择的考生将由学院指定。
七、本细则未涉及部分,除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有明确规定,由本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八、学院地址:南航明故宫校区3号楼
联系人:谭老师
联系方式:025-84892805
投诉电话:025-84892803
航天学院
2013 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