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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艺术学院2013考研复试录取细则

来源:3773考研 2013-4-7 15:05:50

艺术学院2013年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本着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我院将严格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组织相关复试工作,并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捷    张新明      副组长:  屈雅红 徐曙峰
  二、院系专业复试线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总分
  政治理论 外国语
  业务科一
  业务课二

  130201
  音乐学
  335
  34
  34
  105
  130

  130301
  戏剧戏曲学
  320
  34
  34
  51
  51

  130302
  广播电视艺术学
  325
  34
  34
  51
  111

  130400
  美术学
  346
  34
  34
  51
  51

  130500
  设计学
  356
  34
  34
  105
  126

  135101
  音乐
  349
  34
  34
  115
  139

  135105
  广播电视
  376
  34
  34
  51
  111

  135106
  舞蹈
  345
  34
  34
  51
  51

  135107
  美术
  354
  34
  34
  51
  51

  135108
  艺术设计
  369
  34
  34
  132
  130

 


  三、复试形式、内容和要求
  复试包括以下二部分:(1) 专业课笔试  (2) 综合面试
  专业课笔试: 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50分。
  综合面试: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和专业知识、综合素质测试。其中外语听力、外语口语水平测试成绩满分为50分,专业知识、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四、复试资格审查
  1、统考生:(1)准考证;(2)复试通知书;(3)学历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补验);(4)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原件(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5)CET4或CET6成绩单复印件(如有)。
  2、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成人教育应届本科):除提交上述1中材料外还应验证(1)英语四级证书原件或成绩通知单原件;(2)本科相应专业8门以上主干课成绩单(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并满足专科毕业两年或两年以上(即2011年9月以前大专毕业)。
  3、单独考试考生(包括强军生):除1中材料外,还须(1)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原件;(2)满足本科毕业四年或四年以上(即2009年9月以前大学本科毕业参加工作)。
  4、每位复试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需交纳复试费80元,由学院收取;体检费30元/人,体检时由校医院收取。
  
  五、拟录取原则
  1、复试合格;
  2、以综合成绩排名为依据。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
  
  六、复试阶段各环节安排
  1、资格审查:4月11日下午2:30时开始,南航将军路东校区艺术楼325室
  2、笔试:4月12日上午9时—12时,地点到时通知。
  3、面试:4月12日下午2时开始,等待室:艺术楼406室,地点到时通知。
  4、体检时间:4月13日下午,地点:南航将军路校区医院
  
  七、本细则未涉及部分,除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有明确规定,由本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八、学院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艺术学院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将军路东校区艺术楼
  联系人:赵东辉
  联系电话:52075809     
                                                                                      艺术学院   2013 年 4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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