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到时间地 点 |
2013年4月20日8:00—9:00时到政法学院(长春市净月大街2555号师大净月校区,长春站前乘160路或城市轻轨到师大净月校区)221室报到,交复试报名费100元。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
同上 |
复试时间地 点 |
2013年4月20日,地点在东北师大政法学院教学楼 |
复试比例 |
参加复试者为达到学校规定的复试标准的全体考生 |
复试内容 |
1. 专业课笔试(单独考试考生笔试科目为招生简章规定的“复试”科目,即报考“刑法学”专业考生笔试科目为“中国刑法学与中国刑事诉讼法学”,报考“行政管理”专业考生考试科目为“行政管理学”;“985”调剂考生科目名称为我校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考生拟调入专业的“复试”科目,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 2.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满分为50分) 3. 综合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 |
复试方式 |
1. 4月20日9:00—11:00全体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专业课笔试(即简章中的“复试”科目),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时间为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专业课测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 4月20日下午1:30开始,全体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综合能力面试和外语口语听力水平测试,两项考试同时进行。综合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的具体内容和评分标准由学院另定;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满分为50分,由学院另行确定测试办法和评分标准。外语口语、听力和综合能力面试的总成绩低于90分,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
成绩计算办 法 |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综合能力面试成绩 考生最终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
考生须知 |
1.因单独考试考生报名时已进行过相关的资格审查,因此,报到时考生只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即可。“985”调剂考生报名时资格审查要求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相同。 2.本次复试为差额进行,最终将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