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破格复试条件及程序 2013-04-16
一、破格复试条件
1.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允许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科目成绩名列前茅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以下简称破格复试)。
2.仅限单破且为统考科目。
3.破格幅度原则上不超过5分。
4.同等学力和已经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不实行破格。
5.破格录取人数原则上每个专业不超过5人,每个招生单位不超过本单位招生规模的3%。
二、时间与程序
1.拟破格的考生应于4月16日前提出申请(填写《2013年线下生破格复试申请表》);
2.院(系)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推荐(推荐名单需按优先顺序排序);
3.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3.参加破格复试的考生名单须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为5天。
4.福建省考试院审批。
闽江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