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报考我校2009年硕士研究生的天津考生,请于2008年12月3日-5日到我校研究生处领取准考证,若在本日期内没有领取准考证的天津考生,我们用挂号信将准考证寄达。本周将外地考生的准考证寄出,请注意查收。
特别提醒:
1.天津考生领取本人准考证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代领他人准考证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代领人身份证。
2.领取(外地考生接到)准考证后,请认真核对相关信息,若有疑问,请及时与我校研究生处联系。
研究生处地址:天津工程师范学院科研楼4楼407(老行政楼)
联系电话:022-8818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