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北京市考研复试费用标准定为每人次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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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自:北京日报 2008-12-11 16:34:09 |
近日,北京市发改委发函要求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由原来的100元/人次,变更为25元/科。这一收费标准将试行三年。
同时,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费标准定为100元/人。博士研究生入学报名考试费标准定为200元/人。
此外,普通高校招生外语专业加试费标准定为25元/人,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加试费标准定为100元/人。普通高校招收艺术特长生测试费标准定为100元/人,普通高校招收体育特长生测试费标准定为1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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