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招生考试网 >> 考研 >> 同等学力申硕 >> 文章正文
 
2009年同等学力申硕大纲法理学部分变化最大
整理自:北京考试报 2009-2-17 22:12:25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陈霄飞)  距2009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还有3个多月,根据新版《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大纲》,法理学部分变化最大,内容基本被重新编写。民法的一些章节也有所调整。中国法制史、宪法、刑法等部分变化不大。

  环球卓越学校法学综合辅导老师杜红波说,新大纲法理学部分基本没有参考旧版大纲,而主要参考教育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系列教材中的法理学教材编写。新大纲中,民法部分紧跟国家实施《物权法》而有所调整,该部分的第7、8、9、10章的有关内容也相应有所变化。新大纲的民法部分包括民通、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继承和侵权等6大块内容,其中,民通、物权、债权和侵权是重点内容。

  据了解,新大纲在题型设置上也与旧大纲不同,去掉了选择题和填空题两类题型,只有判断题、名词解释题、简答题和论述题,题目数量少了一半。通过分析新大纲中提供的考试样题,记者发现,涉及法理和民法部分的内容最多,各为23分;法史、宪法和刑法部分各为18分。

  杜红波说,考生在备考法理学部分时,首先要认真阅读几遍新大纲,其次要尽快熟悉重点内容和可能会出题目的知识点。如:第一章“法的概念与本质”中的第一节“法的基本特征”、第二章“法的要素”中的第三节“法律原则”的功能等内容可能会出简答题;第三章“法的产生、发展与历史类型”中的“法产生的基本标志”、“法产生的一般规律”、“资本主义法的特征”和“法系的概念和分类”等知识点可能会出名词解释和判断题;第十二章第二节中的“法与道德的一般关系”、“法律意识的含义以及法律意识对法律发展的影响”等内容可能会以论述题形式考核。

  新大纲加大了考试中主观题的比重。因此,除了考生要掌握扎实的基础知识外,还要学会答题技巧。在复习时,考生可特别积累一些在教材中出现的关键词,并在答题时适度使用。

 

  • 上一个文章:

  • 下一个文章: 没有了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资料库
    ·2003~2009东北地区大学前25名
    ·2003~2009华北地区大学前40名
    ·2003~2009华东地区大学前50名
    ·2003~2009西北地区大学前20名
    ·2003~2009西南地区大学前20名
    ·2003~2009年中南地区大学前40名
    ·教育部2009年学科评估高校排名结果
    ·2003~2009年广西区大学前4名排行榜
    ·2003~2009广东省大学前10名排行榜
    ·2003~2009福建省大学前4名排行榜
    ·2003~2009年北京市大学前20名排行榜
    ·2003~2009年安徽省大学前8名排行榜
    ·2003~2009甘肃省大学前3名
    ·2003~2009贵州省大学前3名
    ·2003~2009河北省大学前8名
    ·2003~2009河南省大学前8名
    ·2003~2008黑龙江省大学前8名排行榜
    ·2003~2009年湖北省大学前10名排行榜
    ·2003~2009年山西省大学排行前5名
    ·2003~2009浙江省大学前7名
    ·2003~2008湖南省大学前6名
    ·2003~2009吉林省大学前8名
    ·2003~2009江苏省大学前13名
    ·2003~2009江西省大学前5名
    ·2003~2009辽宁省大学前12名
    ·2003~2009内蒙古区大学前3名
    ·2003~2009山东省大学前12名
    ·2003~2009陕西省大学前10名
    ·2003~2009上海市大学前10名
    ·2003~2009四川省大学前8名
    ·2003~2009天津市大学前6名
    ·2003~2009新疆区大学前3名
    ·2003~2009云南省大学前4名
    ·2003~2009重庆市大学前5名
    ·2009年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前20强
    ·2009年中国一般大学排行榜前30强
    ·2009年中国重点大学排行榜
    ·2009年中国一流大学名单榜单对比
    ·本科专业目录
    ·2009年有资格进行自主招生的高校名单
    ·008年度同意撤销的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名单
    ·008年度需评估的高等学校医学类专科专业名
    ·008年度经教育部审批不同意设置的高等学校
    ·008年度经教育部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学校医
    ·008年度经教育部审批不同意设置的高等学校
    ·008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
    ·008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
    ·008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
    ·008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
    ·008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
    ·008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
    ·008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
    ·008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
    ·008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
    ·008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
    ·008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
    ·008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
    ·008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
    ·008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
    ·008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
    ·008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
    ·008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
    ·008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
    ·008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
    ·008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
    ·008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
    ·008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
    ·008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
    ·008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
    ·008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
    ·008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
    ·008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
    ·008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
    ·008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
    ·008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
    ·008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
    ·008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
    ·008年度教育部不同意增设的第二学士学位专
    ·008年度教育部同意增设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2008年中国高校代表性富豪校友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