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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纺织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来源:2exam.com 2016-3-23 23:38:01

参照《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部分专业尚有一定数量的空缺名额,可接受调剂考生参加复试。现将我校2016年调剂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剂要求

  1.成绩要求:考生成绩(单科、总分)须达到2016年《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地区)。

  2.专业要求:申请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须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申请调入专业初试科目中设有数学的,考生初试科目中须有数学。

  3.凡申请调剂的考生,均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补填)调剂志愿并确认。网址: 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将于2016年3月18日开通。

  二、调剂程序

  1.考生向相关学院提交《调剂申请表》,由各学院主管研究生教学工作的院领导审签是否接受调剂,并向研招办提交《调剂信息汇总表》。

  2.得到学院同意接受其调剂的考生,务必在第一时间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进入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3.我校研招办通过“研招网”统一发出“同意该生参加复试”的通知,调剂考生须在限定时间内做出是否同意参加复试的明确回复。

  4.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5.我校研招办对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网上设置“待录取”,调剂考生须在限定时间内做出明确回复。考生一经接受“待录取”,即不得更改。

  6.我校研招办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接受调剂学科专业及联系方式

学院
 接受调剂学科专业(领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码
 名称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
 082100
 纺织科学与工程
 俞老师
 027-59367572
 
085220
 纺织工程(专业学位)
 
服装学院
 082100
 纺织科学与工程(服装工程)
 彭老师
 027-59363717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李老师
 027-59367580
 
化学与化工学院
 085220
 纺织工程(专业学位)
 蔡老师
 027-59367336
 
环境工程学院
 0776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章老师
 027-59367338
 
085229
 环境工程(专业学位)
 
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080200
 机械工程
 李老师
 027-59363391
 
085201
 机械工程(专业学位)
 
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
 085208
 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学位)
 马老师
 027-59367409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0775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窦老师
 027-59367297
 
085212
 软件工程
 
管理学院
 087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李老师
 027-59363228

027-59367318
 
085240
 物流工程(专业学位)
 
会计学院
 120200
 工商管理
 詹老师
 027-59367548
 
经济学院
 025100
 金融(专业学位)
 徐老师
 027-59367570
 
技术研究院
 070300
 化学
 张老师

李老师
 027-59367334

027-59367554
 
082100
 纺织科学与工程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085220
 纺织工程(专业学位)
 
马克思学院
 030500
 马克思主义理论
 李老师
 027-59363511
 

  四、学费与奖助政策

  (一)学费标准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要求,我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工商管理硕士(125100)、会计硕士(125300)学费收取标准以湖北省物价局批复为准,其他各专业/类别(领域)学费标准均为8000元/生/学年。

  (二)奖助政策

  1.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健全,设有国家层面、行业层面、社会层面及学校层面等四大类共10余种奖助学金。详情如下:

奖助类别
 奖助名称
 奖助额度
 面向对象
 覆盖面
 
学校层面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一等奖
 10000元/人/年
 所有专业研究生
 20%
 
二等奖
 8000元/人/年
 30%
 
三等奖
 6000元/人/年
 30%
 
四等奖
 4000元/人/年
 20%
 
研究生生活补贴
 6000元/人/年
 所有专业研究生
 100%
 
研究生业务费
 1000元/人/年
 所有专业研究生
 100%
 
单项奖(学)金
 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1000元/人
 所有专业研究生
 10%
 
优秀研究生干部奖金
 所有研究生干部
 10%
 
优秀毕业生奖金
 所有专业研究生
 10%
 
活动积极分子奖金
 所有专业研究生
 10%
 
研究生“三助”津贴
 2400元/人
 所有专业研究生
 70%
 
国家层面
 国家奖学金
 20000元/人
 所有专业研究生
 5%
 
行业层面
 纺织之光奖学金
 8000元/人
 纺织、服装、机械等专业研究生
 5名
 
社会层面
 攀登奖学金
 2000元/人
 所有专业二、三年级研究生
 5名
 
立达奖学金
 3000元/人
 纺织专业二年级研究生
 2名
 

  2.学校同时实施“四鹰计划”,符合相关条件者均可申请相应奖助:

奖助

类别
 奖助名称
 奖助额度
 面向对象
 覆盖面
 
雏鹰

计划
 优秀生源奖学金
 特等奖
 10000元/人
 985高校生源
 符合条件者均可(不重复计算)
 
一等奖
 5000元/人
 211高校生源
 
“3+1+2”工程
 2000-5000元/项
 优秀本科生
 20项
 
飞鹰

计划
 研究生

创新基金
 研究生科研

创新项目
 3000-5000元/项
 所有专业研究生
 10%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
 10%
 
研究生高水平论文培育项目
 10%
 
精鹰

计划
 研究生实践精英奖学金
 4000元/人
 所有工程硕士
 10%
 
雄鹰

计划
 博士预科基金
 5000元/人
 博士点建设专业三年级学术型学位研究生
 符合条件者均可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网上回复是否同意参加我校复试,未在网上确认“接受复试通知”,将不能被我校设为“待录取”状态,我校将无法录取。

  2.考生上网填报调剂志愿或修改调剂志愿48小时以内,不能再次修改。

  3.考生参加我校复试且符合录取条件,将被我校设置“待录取”标记。

  4.已接受我校“待录取”的考生,未经我校同意,不能再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也不能被第一志愿单位补录。非经双方协商同意,我校和考生均不能单方面取消“待录取”。

  5.调剂工作结束后,接受“待录取”的考生经教育部审查合格,将被我校正式录取。

  6.我校的调剂工作主要由各学院负责,请考生向相关学院咨询调剂要求和步骤。

  7.我校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硕士研究生招生(含调剂)工作。我校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进行调剂、复试、录取工作。请考生按照以上联系方式与我校相关学院及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直接联系,谨防上当受骗。

  学校地址: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1号

  联系部门: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59367495

  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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