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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推免生招生简章

来源:北京大学 2015-9-18 7:21:04

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2016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6年我院将按照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规定,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具体办法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及名额的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材料
  1、北京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2份(下载网址:http://grs.pku.edu.cn/zsxx/sszs/tjms/);
  2、北京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个人陈述1份(下载网址:http://grs.pku.edu.cn/zsxx/sszs/tjms/);
  3、北京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信3封,即需要3位专家分别推荐,且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下载网址:http://grs.pku.edu.cn/zsxx/sszs/tjms/);

  4、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5、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1份;
  6、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7、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成绩、或IELTS成绩、或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1份;

  8、通过北京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报系统打印的《北京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信息表》1份;
  9、已参加我院2015年优秀大学生夏令营活动的同学,提交夏令营结业证书复印件1份。
  此外,申请者还可提交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
  北京大学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攻读我院研究生也须提交以上全部申请材料。
  申请者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者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申请办法
  1、专业目录
  申请者请访问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s.pku.edu.cn),查阅招生专业目录。
  2、北大网上申报
  2015年9月10日,北京大学开通北京大学201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报系统(网址:http://admission.pku.edu.cn/bm/),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同学,除按照以上要求向院系提交各项申请材料外,还需登录网上申报系统提交本人的基本信息。具体安排请见其网站的有关通知。

  3、提交申请材料
  有意者请访问北大研究生院网站(http://grs.pku.edu.cn),查阅招生专业目录,并于2015年9月18日之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装入自备的信封,直接寄(或送)达我院招生办公室(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理科一号楼1723房间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招生办,邮政编码为100871。注:如果邮寄,只接收邮局的平信、挂号、EMS和顺丰快递,如果通过其他快递方式邮寄导致不能到达者后果自负),过期不再接受申请。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4、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申请者还应按照教育部等相关部门的要求,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在系统中注册和填写基本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接受复试确认和待录取确认等环节。取得推荐学校推免资格及名额的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方可申请。

  (四)、初审与复试
  1、我院招生办公室会对申请材料初审后,将于2015年9月下旬之前,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人来参加差额复试。
  2、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我院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者须于规定时间内确认待录取,规定时间内未确认者视为放弃。我校不再向接收的免试推荐研究生(含硕士生和直博生)发放纸质版接收函。

  (五)、初取公示
  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北京大学将在复试结束后在10月中下旬对拟初取免试研究生张榜公示,届时考生可在北京大学研究生院查阅相关信息。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院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

  (六)、资格复审及录取
  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将对获得初取资格的免试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由学生所在学校本科教务部门按本科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3、取得待录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自取得待录取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六)、招生咨询
  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10)62767180,(010)62767181,(010)62767168
  地址:北京大学理科一号楼1723N房间软件与微电子学院招生办公室
  电子邮件:zhaosheng@ss.pku.edu.cn
  主页地址:www.ss.pku.edu.cn
  邮编:100871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10)62751354
  监督电话:(010)62756913
  地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活动中心五层
  电子邮件:grszsb@pku.edu.cn
  邮政编码:10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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