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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西北工业大学接收推免生招生通知

来源:西北工业大学 2015-9-19 20:28:39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为顺利完成我校2016年免试研究生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了做好推荐工作,学校成立由两位主管副校长任组长和副组长,研究生院、教务处、教育实验学院、纪委、宣传部、团委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免试研究生的推荐和录取工作。
  各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书记、主管研究生培养、主管本科生培养的副院长、副书记等人员组成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免试研究生的推荐和录取工作。

  二、推荐原则
  免试推荐工作应贯彻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规范透明的原则,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推荐的学生应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高、创新意识强,具有培养前途的优秀本科毕业生。

  三、免试研究生推荐工作
  1.推荐范围
  我校2016年毕业的国家统招本科生。

  2.推荐排名
  (1)学分积专业排名前10%的学生,直接获得推免资格;
  (2)学分积专业排名10%~50%之间的学生进行学分积与附加分综合测评的专业综合排名,专业综合排名中学习成绩权重应占85%以上,其学分积按正常考试成绩计算,补考成绩不能列入排名计算;
  (3)教育实验学院推荐比例按照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4)国际化班推荐按照学校有关政策执行,且英语成绩通过国家六级;
  (5)卓越工程师班、保密学院本科生班推荐比例与普通班相同。
  (6)对于参加学校认定的各类学科竞赛获奖学生的免试研究生推荐,专业综合排名前45%且在与学科建设或一提三优关联的竞赛项目上获奖的学生将优先推荐,学科竞赛和获奖等级由教务处根据学校有关文件和规定进行认定;
  (7)支教团按专业综合排名前50%进行申报,由校团委根据国家支教团名额和有关规定进行遴选;
  (8)特殊才能破格推荐生(指在学科竞赛、社会活动、体育或文艺等方面具有特殊才能的本科生)原则上按专业综合排名前50%进行申报,由相应管理部门(教务处、学院、团委、体育部等)审核同意后上报研究生院,学校组织专家进行答辩遴选;
  (9)特殊情况经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研究同意后,报学校推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批准。

  3.下列情况不能享受推荐免试生资格
  (1)受过纪律处分者;
  (2)不符合《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者;
  (3)仍有不及格课程(包括缓考课程)者;确因特殊原因,经学校批准在大四第一学期有缓考课程者除外,但需经学校审核批准;
  (4)国家英语四级等级考试没有通过者。

  4.免试研究生资格确定
  (1)研究生院负责分配各学院和各单位的免试研究生指标;
  (2)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确定本学院免试推荐资格与公示;
  (3)教务处负责确定竞赛获奖生、国际化班的免试推荐资格与公示;
  (4)教育实验学院负责确定教育实验班学生的免试推荐资格与公示;
  (5)团委负责确定支教团学生的免试资格推荐与公示;
  (6)特殊才能破格推荐生资格由研究生院协调有关单位按照程序确定并公示。

  各单位免试推荐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推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批准,确定我校免试研究生最终推荐名单,并按照国家时间要求及时上传到研究生推免服务系统。
  未能进入我校免试研究生最终推荐名单且专业学分积排名前45%的学生,可享受我校的延保政策。

  四、工作进度安排
  1.9月15日前,各有关单位完成推免生的遴选排名工作,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友谊校区学校办公楼B座219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yzb@nwpu.edu.cn。
  2.9月17日前,确定我校免试研究生预推荐名单,并进行校内公示。
  3.9月23日前,确定我校免试研究生最终推荐名单。
  4.9月25日前,上传我校免试研究生最终推荐名单到研究生推免服务系统。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照本通知要求和进度安排,切实做好我校免试研究生的推荐工作。

  研究生院教务处
  2015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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