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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四川大学灾后重建与管理学院接收推免生招生简章

来源:爱考网 [2019-9-30]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为做好硕士推免生和直博生的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四川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现将灾后重建与管理学院硕士推免生和直博生接收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身体健康,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应届本科毕业生且获得本人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3.顺利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4.直博生报考类别只限全日制非定向就业。

 二、接收专业、人数

  我院相关招生专业可接收硕士推荐免试生和直博生。具体招生专业、人数等详情请查阅《四川大学2020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含直博生)。各学科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人数,实际招生人数会根据生源情况做适度调整。

 三、申请、复试、录取程序

       1. 基本原则

  学院按照“先申请、先审核,择优选拔,额满为止”的原则,实行动态进程式录取。获评学院2019年优秀大学生夏令营“优秀营员”的推免考生,可根据夏令营考核成绩排名优先录取。“优秀营员”须在9月28日16:00前,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内填报志愿,过时不再享有优先录取政策。

       2. 资格预审:

  即日起至“推免服务系统”开通期间,所有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须填报《四川大学灾后重建与管理院2020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信息表》(电子版)(见附件),并发送至252448749@qq.com,方能进行下一步申请。

        3. 系统填报:

        9月28日开始,符合申请条件者,须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申请硕士研究生的在“招生类型”一栏选择“硕士”;申请直接攻博的在“招生类型”一栏选择“直博生”。

   网址:http://yz.chsi.com.cn/tm

        4. 复试确认:

       在“推免服务系统”获悉填报专业志愿信息后,学校2个工作日内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须尽快确认,学院将组织相关复试。

        5. 书面材料交验:

       考生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学生证、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2)其他各种能力证明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3)由政府设立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

 (4)申请直接攻博的学生还需提交《四川大学2020年招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入学申请表》。

  申请硕士研究生的学生,以上材料交验可以与复试同时进行。申请直接攻博的学生,以上材料须在2019年9月20日前提交到我院研究生办公室。邮寄或报送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黄河中路一段122号,灾后重建与管理学院C311办公室,接收人:高子闲,电话:18030690735

       6. 录取确认:

  凡通过复试且被我院拟接收的申请人,我校将尽快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申请人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6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可能导致推免录取被取消。

 四、奖助学金

  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完备,由国家奖助金和学校奖助金两部分构成。国家奖助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助金包括学校学业奖学金和学校“三助”岗位津贴。具体情况请详见《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修订)(详情参见我校研究生院奖助金管理系统)。

  五、咨询、联系方式

       四川大学灾后重建与管理学院C311办公室(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黄河中路一段122号,香港马会大楼),联系电话:高老师 028-85996595,18030690735

       六、举报受理渠道

 举报受理小组在接到举报后,展开调查,在5个工作日以内回复举报人。联系电话:028-86996656,邮箱: houyongzhen@scu.edu.cn

 地址:灾后重建与管理学院C317室(成都市双流区黄河中路一段122号)

 七、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不予录取。

   2. 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 申请人目录查询、信息注册、上传照片、缴费、填报志愿、接收复试和待录取等都在“推免服务系统”上进行,已被四川大学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或直博生的录取资格。

4. 违规违纪者、学术不端者、诚信缺失者不予录取。已经拟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四川大学灾后重建与管理学院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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