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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华中科技大学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接收免试推荐生工作细则

来源:爱考网 [2019-10-7]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精神,学院2020年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研究生,包括学术学位硕士生、专业学位硕士生以及本科直博生。

一、计划安排

学院招收推免硕士生约占全日制硕士招生总规模的50%左右,包括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型硕士,同时招收一定数量的直博生,直博生人数一般不超过学院博士招生总人数的20%。各学科专业如下: 

学术学位硕士生:土木工程(代码081400)

专业学位硕士生:土木水利(代码085900);交通运输(代码086100)

直博生:土木工程(代码081400)


二、申请基本条件

1.国内“双一流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或者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B-类及以上相关专业2020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20年入学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能获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

2.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申请本科直博者,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应名列专业前茅,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具有博士生培养潜质。


三、工作程序

1.考生准备申请材料

(1)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

(2)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胸透、五官科、肝功能两项(ATL谷丙转氨酶、AST谷草转氨酶)。

(3)本科阶段成绩单与专业总评成绩排名原件(须加盖学校或学院教务部门公章)

(4)如申请本科直博,还须提交《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与申请学科相关的两位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信(须专家本人亲笔签名)。

(5)其他证明个人学业成绩、英语水平、学术能力等方面的材料。

学院将对申请者网上提交的所有材料进行审核。考生提交的全部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考生的复试或录取资格,并通报本科就读学校。

2.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并上传材料。

获得所在高校推免资格的考生必须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yz.chsi.com.cn/tm,具体开通时间以研招网公告为准)填报志愿,并上传相关申请材料。

3.学院审核并发布复试通知,考生须进行确认

在考生报名后48小时内学院对其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在接到推免服务系统复试通知后应在院系规定的时间内予以确认。若超出规定时间未接受复试通知,此通知自动失效 。

4.学院组织考核并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须进行确认

获得复试资格的推免生应于2019年10月8日,携带体检表原件、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推免生复试档案(附后)来华中科技大学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309室报到并参加复试。复试结束后48小时内学院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须进行确认,一旦操作不可更改。逾期未确认考生,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5.上报待录取名单

按期确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同意将我校作为其唯一录取学校,进入拟录取环节。学院汇总名单后上报学校审核。


四、复试细则

1、基本规则

按照学校统一部署, 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特制定以下复试及待录取细则:

(1) 学院成立推免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整个复试工作和录取进行统一领导。各系组成推免生复试小组,负责各项具体工作。参与复试的所有工作人员,应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规范地做好各项工作,杜绝各种违规、违纪事件发生。有亲属参加复试的老师应回避。

(2) 根据网上报名时间先后顺序审核考生材料,按照不超过计划招收推免生指标数的120% 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各专业额满即止。

(3) 复试形式为综合面试。综合面试按系(专业)分若干小组(或分小组)进行,地点由各系自行安排。

(4) 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复试小组(分组)成员参照学校研究生院所定评分细则进行评分,最终评分由各复试小组组长审定、签字后生效。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取得待录取资格。

(5) 根据公平、公开、自愿的原则,由各系组织指导教师和录取学生实行双向选择,充分尊重学生和教师的意愿。

(6) 根据考生复试成绩、教师和学生双方的意原,由各系确定初步待录取名单并及时报学院推免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查,由学院推免生招生领导小组确定正式录取名单并公布结果。

(7) “科学学位”和“专业学位”考生分别参加本专业组织的复试,并享有报考学位类型录取的优先权。

(8)细则的解释权在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2、复试形式:面试

●内容:思想政治和品德、心理素质、学业成绩、学术潜力等

●时间:每人10分钟左右;

●形式:采用自由问答和抽签回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学费与奖助学金

1.学费、住宿费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湖北省物价局有关物价文件执行,以物价局最终核定为准。

2、所有推免生(定向就业推免生除外)一律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学校拟设立“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选条件和参考标准见学校2020年推免生简章。

 

六、服务信息

1、学院研究生科电话:027-87542231转201;

联系人:骆老师 邮箱:tumulj@hust.edu.cn

2、学院官方网站http://civil.hust.edu.cn/

3、纪检与监督:邮箱hustgaofei@h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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