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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学2010年在职公共管理硕士招生简章
来源:辽宁大学 2010-7-2 【字体:小 大】
辽宁大学2010年在职公共管理硕士招生简章

辽宁大学2010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论坛) 简章

辽宁大学是一所综合性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有60多年的发展历史。我校现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和工商管理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3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3个博士后流动站,11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含6个专业学位授权点),设有国家经济学基础人才培养基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基地,世界经济、国民经济学、金融学3个国家级重点学科,32个省级重点学科,7个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6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和3个省级实验教学实训中心。我校具有良好的办学条件;有一支结构合理、实力雄厚的教师队伍。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辽宁大学秉承“明德精学、笃行致强”的校训精神,把学校建设成为具有较高水平和较大国际影响的教学??研究型大学。

辽宁大学MPA依托于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并有经济、社会、管理学科作为支撑。具有强大的资源优势、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多维的办学视角。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现拥有马克思主义哲学博士学位授予权,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共有1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辽宁大学MPA教育以专门培养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管理人才为目标,遵循严格管理的原则,配合弹性化的教学方式进行。在强化MPA研究生教学质量和管理的同时,借鉴国内其他院校的办学模式和办学经验,聘请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做兼职教授。力图在培养方向、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不断开拓创新,发挥综合性大学的整体优势,努力创办国内一流水平的MPA培养基地。

一、报考条件

2007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二、招生人数:计划招收40人

三、学制方式:2年半

四、授课:不脱产学习(一般在节假日授课)

五、培养费:30000元整

六、考试时间:2010年10月30日、31日

七、考试科目: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论坛)、俄语、日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共计4门。其中,政治理论由各招生单位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其余3门全国联考。

八、报名程序:附后

九、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现场报名过程中进行,报名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现场确认时领取)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管理司的统一部署,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现场报名时需提供网报编号。

十、录取:我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依据考试成绩进行择优录取。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低于招生限额的80%。

十一、参考教材: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

献出版社)《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版)。

十二、招生咨询电话:

辽宁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MPA办公室

电话:024?62202090、024-62202091;

传真:024-62202090;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辽宁大学崇山校区博远楼103室)

邮编:110036

2010年在职攻读专业学位MPA招生报名流程

2010年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与报名时间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我省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1日9:00时至8日16:00时(计8天);

现场确认点确认时间为7月11日至14日(计4天)。

二、报名网址

HTTP://NEWS.LNZSKS.COM/2010/ZZLK.HTM(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

现场确认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辽宁大学研究生学院(博远楼)113室。

三、报名程序

1.报考者登录有关考区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

(1)资格自审。所有报考者须自查满足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如提供虚假信息,未能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2)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

(3)现场确认前,可以随时浏览、修改相关信息。

(4)网报成功,生成资格审查表(样表),核准相关信息并打印。

2.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持资格审查表(样表)和有效身份证件(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到相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考试费、照相,同时,领取《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考生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并认真阅读。

3.报考者仔细核对现场确认时当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和“报名登记表”无误后,在“诚信承诺书”栏签名确认。

4.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经相关部门签字、盖章后,交招生单位审查存档。

5.现场确认和考场验证等环节中,须使用经公安部门核准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鉴别仪器,对考生所持有效身份证件进行认真鉴别,严防替考发生。

6.考生现场确认时不准着白色上衣。

具体要求以国家、省级招考部门文件为准。

辽宁大学研究生学院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

201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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